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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调查注册中医处方含未标示西药成分药膏(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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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呼吁市民,如曾向位于九龙深水埗基隆街255号地下驻诊的注册中医邓罩(又名邓宝生)求诊,应注意其处方的药膏,因为它们被发现含有未标示的西药成分。

  署方早前根据情报,突击搜查上述注册中医的处所,并检获一批药膏。政府化验所的化验结果确定,标示为「1」、「2」、「2A」及「5/5」的药膏样本含有未标示西药成分,分别为「丙酸氯倍他索」、「醋酸氟轻松」、「醋酸地塞米松」及「氯霉素」(化验结果详见附件)。初步调查显示,该中医于内地购入有关药膏,并处方予病人。行动中,警方拘捕一名82岁男子,涉嫌非法管有第1部毒药、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抗生素。

  卫生署发言人解释:「『丙酸氯倍他索』、『醋酸氟轻松』和『醋酸地塞米松』属皮质类固醇,为处方药物,用于治疗炎症,不适当使用皮质类固醇可引致严重副作用,例如库欣氏症候群,即出现圆脸及肌肉萎缩等病征。『氯霉素』为抗生素,用于治疗多种细菌感染,外用可引致过敏。就今次事件,卫生署至今没有收到相关不良反应报告。」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非法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每项罪行最高罚则分别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此外,《抗生素条例》(第137章)禁止非法管有抗生素,一经定罪,最高罚则为罚款30,000元及监禁一年。待调查工作完成后,卫生署会就检控事宜征询律政司的意见。署方亦已将个案转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以考虑是否需要采取纪律行动。

  曾获上述中医处方药膏的市民,如有不适或怀疑,应尽快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并于办公时间内将药物送交九龙观塘巧明街100号Landmark East友邦九龙大楼16楼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销毁。
 
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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