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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向癌症、不常见疾病及末期病人提供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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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医院管理局药物名册》(《药物名册》)的药物分为四类,即通用药物、专用药物、获安全网资助的自费购买药物(安全网药物)和不获安全网资助的自费药物(自费药物)。有病人组织反映,新药物由申请在港注册、获准注册、获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列为《药物名册》的安全网药物,再改列为通用或专用药物的过程需时长达十年;这段期间可能有不少病人(特别是癌症病人)错失获新药物治疗的黄金机会。另一方面,政府于去年十一月与一个关注组会面时表示,会设立机制以支援不常见疾病患者。关于向癌症、不常见疾病及末期病人提供诊治,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现时药剂制品如载有新的药剂或生物元素,其注册申请须附有两个或以上指明国家的当局就该药剂制品发出的注册证明,政府有否比较(i)邻近国家/地区(例如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泰国)的相关要求是否较香港宽松及(ii)药剂制品在该等国家/地区注册所需时间是否较香港短;如有比较而结果为是,详情为何,以及会否尽快研究放宽有关的注册要求,以加快药剂制品的注册程序;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现时医管局辖下药物建议委员会每三个月才举行一次会议审批新药物纳入《药物名册》的申请(入药申请),但某些癌症病人的健康状况可在短时间内急速恶化,政府是否知悉医管局会否(i)要求该委员会更紧密地举行会议并提供所需人手和资源,以加快审批入药申请的速度,以及(ii)为治疗癌症药物的入药申请设立特快审批机制;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过去两年治疗癌症药物的入药申请被拒绝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足够理据支持有关药物治疗的成本效益,但把有关药物列为自费药物(i)不会增加医管局的开支、(ii)有更多治疗方案供病人选择及(iii)协助医管局累积临床数据,政府是否知悉医管局会否重新考虑该类药物列为自费药物的入药申请;

(四)政府为支援不常见疾病病人而将会设立的机制的详情,包括负责统筹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进展;是否知悉医管局会否设立专科部门,为该类病人提供诊治;如会,具体安排为何;

(五)鉴于不常见疾病大部分属遗传疾病,政府会否加强宣传婚前健康检查,令新婚夫妇生育前得知下一代患上该等疾病的机会;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是否知悉(i)现时有多少间公立医院设有纾缓治疗专科;如是,按医院名称列出获纾缓治疗的末期病人的种类及服务名额,以及(ii)医管局有否采用死亡质量指数检视该专科的服务;及

(七)鉴于根据一个智库在二○一五年公布的死亡质量指数,香港在80个国家及地区中排名22,政府会否检讨及改善善终及医疗保健的环境、人力资源、服务负担力、服务质素及社会参与,以期提升香港在该指数中的排名?

回覆:

主席:

  就葛珮帆议员提问的各部分,我回应如下:
 
(一)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药剂制品必须符合安全、效能及素质标准,并获得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管理局)注册后方可在香港销售。如有关药剂制品含新的药剂或生物元素(即含有未曾在本港注册的有效成分),该药剂制品的注册申请须经由管理局审批,并需要经立法程序修订相关法例,以把新的药剂或生物元素加入法例的附表中。

  香港现时是采用「第二层审查」的方式为含有新的药剂或生物元素的药剂制品注册,即根据两个或多个指明国家的药物规管机关的审查结果作为参考。申请人在提交载有新的药剂或生物元素的药剂制品于香港的注册申请时,需要提交《药剂制品/物质注册申请指南》内列明的文件,当中包括有关新药的安全、疗效和素质方面的专家研究报告,及由两个或以上的指明国家的药物规管机关发出的注册证明文件(如自由出售证明书)。

  为方便业界了解有关药剂制品注册的要求,卫生署药物办公室已印制及于网站提供有关药剂制品注册申请要求的详细指南。此外,卫生署定期举办药剂制品注册讲座,向业界解释有关注册要求及解答查询,亦鼓励有关持份者直接向卫生署查询及寻求协助。

  卫生署一向重视服务效率,并已就批准药剂制品注册的申请订立服务承诺,目标为不少于90%的申请可在申请人交妥所需资料后五个月内完成审批。卫生署药物办公室在二○一六/一七年度履行上述的服务承诺,约有99%的药剂制品注册申请都能够于五个月内获得批核。卫生署会继续与业界保持紧密沟通及联系,并会适时检讨及完善药剂制品注册的机制。

(二)及(三)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作为由公帑支持的公营医疗服务主要提供者,重视为所有病人提供适切的治疗,同时确保公共资源运用恰当,以保障市民健康和病人利益。

  就引入新药物方面,医管局设有既定机制,每三个月举行会议,由专家评估新药物(包括治疗癌症和不常见疾病的药物)。评估过程会依从循证医学、合理使用公共资源、目标补助、机会成本考虑和促进病人选择等原则,并考虑药物的安全性、疗效、成本效益和其他相关因素,包括国际间的建议和做法,科技的转变、用药的实际经验,以及专业人士和病人团体的意见等。如个别新药物能通过评审,医管局会适时把该药纳入药物名册或安全网的资助范围。

  药物评审是持续进行的程序,须按不断演进的医学证据、最新的临床发展以及市场变化进行。目前,部分新研发治疗不常见疾病的药物及抗癌药物属非常或极度昂贵的药物。局方知悉这类药物一般缺乏大规模的科研数据和长远疗效的实证,在安全性和疗效方面的实证及不同病人对用药的临床反应可以有很大差异。因此,在评估这类入药申请时,相关委员会除了贯彻上述的原则和考虑因素外,已相应考虑国际间已公布的科研数据。在治疗方面,局方亦会透过独立的专家小组,按个别病人的临床情况和考虑药物治疗对患者的疗效和风险,以评估他们是否适合使用有关药物。

  政府和医管局明白病人面对的经济压力和财政负担,以及把个别自费药物纳入药物名册的殷切期望。医管局会继续密切留意国际医学界就不常见疾病的研究和其他地区就不常见疾病医疗政策的发展,听取病人团体的意见和建议,并继续以善用有限公共资源及为最多有需要的病人提供治疗的原则,检讨药物名册。

(四)政府和医管局于二○一七年八月推出新增的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资助合资格及有需要的病人购买价钱极度昂贵的药物(包括用以治疗不常见疾病的药物),同时试行经调整的经济审查准则和病人药费分担机制。医管局现正就有关机制委托顾问进行检讨,并期望于二○一八年上半年提出改善方案,以优化关爱基金资助的经济审查准则及降低病人分担的最高药费金额。

  另外,政府及医管局亦正研究扩大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的资助范围,按个别情况为有特殊临床需要的病人就特定药物治疗提供资助,包括资助合适的病人参与个别药厂的恩恤用药计划。医管局现正积极与相关药商进行磋商,项目的具体安排和细节亦在审议当中。政府和医管局会适时公布有关详情。

(五)遗传病是指那些因遗传物质缺陷而引起的疾病。不常见疾病大部分是遗传或基因突变的结果。目前,「初生婴儿代谢病筛查计划」正在开展中,已能查出部分较常见代谢病而及早作出跟进。在众多遗传病中,地中海贫血是一种在本港较常见并能容易透过验血来确诊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

  卫生署家庭健康服务辖下三间妇女健康中心和十间母婴健康院为64岁或以下妇女提供妇女健康服务,包括健康教育、评估及辅导。健康评估包括查询个人和家族的病历、身体检查及适切的检验(例如血液化验、子宫颈普查等)。如妇女表示计划怀孕而又可能有家族遗传性疾病,医护人员会按需要转介妇女往卫生署医学遗传服务作遗传辅导及基因化验。家庭健康服务亦与医管局辖下的产科部门合作,提供产前护理计划,包括地中海贫血筛查。如发现孕妇有家族遗传性疾病或其他风险因素,医护人员会转介孕妇往医管局辖下的产科部门跟进。

(六)及(七)现时,香港的纾缓治疗服务主要由医管局提供。医管局的纾缓治疗服务是为患有危疾重症的病人和其家属提供身心、社会和精神上各方面的整体照顾及支援服务,协助末期病人安详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医管局辖下七个联网均有提供纾缓治疗服务。医管局的纾缓治疗服务包括住院、门诊、日间纾缓护理、家居护理、哀伤辅导等。医管局一直本着「全人医治」的宗旨,透过跨专业的纾缓治疗团队,包括医生、护士、医务社工、临床心理学家、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等,以综合服务模式为末期病人和家属提供适切的服务。

  医管局的纾缓治疗服务由辖下内科及肿瘤科的纾缓治疗专家带领。以往,医管局的纾缓治疗服务主要集中照顾末期癌症病人。过去十年,医管局已逐步把纾缓治疗服务扩展至其他疾病患者,包括末期器官衰竭(例如肾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病)的病人。

  纾缓治疗住院服务为病情较复杂的病人或末期病人提供治疗。医管局也提供多项非住院的纾缓治疗服务,包括为病情较轻或征状不太复杂的病人提供的门诊服务、涵盖复康和心理社交支援的日间治疗服务,以及协助病人在社区内控制征状和加强非正式照顾者能力的家居护理服务。另外,在病人离世前及离世后,医管局也会为其家属提供哀伤辅导。二○一四/一五年度、二○一五/一六年度和二○一六/一七年度(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医管局各项纾缓治疗服务使用情况的统计数字表列于附件。

  医管局已在二○一七年制定了《纾缓治疗服务策略》,规划纾缓治疗服务在未来五至十年的发展方向,为其服务模式及系统基建的发展订下具体指引,并将推出措施,使更多末期病患者能在医院及社区获得纾缓治疗及临终护理服务,包括提供家居纾缓治疗、护士增加每年家访次数和培训安老院舍人员。此外,服务策略也强调应加强与非政府机构、病人组织和义工等社区伙伴的医社协作,为病人和家属或照顾者提供支援。

  为制订长远发展方向,以应对人口老化带来医疗服务配套(包括纾缓治疗服务)的挑战,食物及卫生局已于二○一五年委托香港中文大学进行一项为期三年的长者医疗服务质素研究。特区政府会参考研究的结果和建议,继续优化本港的纾缓治疗服务,包括研究修订相关法规。
 
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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