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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政府建筑物用电量及再生能源发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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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继昌议员的提问和署理环境局局长谢展寰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二○一五年五月发表的《香港都市节能蓝图2015~2025+》所载的节能目标之一,是政府建筑物由二○一五年至二○二○年内减少5%的用电量。此外,政府于去年一月发表的《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30+》中表示,公营界别在今后数年会率先更广泛和具规模地应用可再生能源,以及在可行情况下考量及早在公营界别推出试行计划,并鼓励私营界别参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各政府建筑物的总用电量,并按建筑物提供的主要服务类型(例如水务及污水处理、市政服务、纪律部队、政府办公室和宿舍、街道照明及其他政府服务)列出分项数字;

(二)现时有哪些政府建筑物及基建设施(包括新建建筑物及已完成主要改装工程的现有建筑物)安装了可再生能源发电装置,以及每项装置的(i)可再生能源类别、(ii)安装年份及(iii)发电容量分别为何;

(三)第(二)项所述的发电装置在过去五年(i)每年的总发电量相当于有关建筑物同期总用电量的百分比,以及(ii)所生产的电力的用途为何;有否于该等装置附近显眼位置安装可展示产电量的显示板,以向市民推广可再生能源的概念;

(四)现时有否定期(i)对第(二)项所述的发电装置进行例行保养,以确保老化及已损坏的装置获适时更换和修复,以及(ii)优化该等装置的发电效能;如有,详情(包括过去五年每年涉及各项装置的有关开支)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于政府早于二○○五年发布关于「政府工程和装置采用能源效益和可再生能源科技」的工务技术通告,规定各政府部门在政府建筑物内进行主要改装工程时须考虑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政府有否计划根据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最新发展情况及政府每年的用电情况,更新有关的技术规定或指引;如否,原因为何;如有,详情为何,包括更新工作会否涵盖安全、设备保护、可靠性及电力质素四个技术层面?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第(一)部分,附件一载列了政府建筑物总用电量和按政府服务类型用电量的资料。

  就问题第(二)至第(四)部分,附件二载列了相关政府建筑物及其他公共基建设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置的类别、安装年份、发电容量、发电量和电力用途的资料。

  就问题第(五)部分,政府在二○○九年推出「绿色政府建筑物」通告,取代二○○五年发出的「政府工程和装置采用能源效益和可再生能源科技」通告,并为新建及现有政府建筑物订立环保目标指引,当中包括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安排。政府在安装可再生能源装置时,会遵照机电工程署最新版本的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当中载列了在选择、安装、检查、测试及维修该些装置时应注意的事项。

  政府分别在二○一五年和二○一七年再更新了「绿色政府建筑物」通告,并在二○一七年的版本提升了政府建筑物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并要求部门在适当情况下,于新建学校和教育用途的建筑物、公共空间及公园的显眼位置安装显示板,展示可再生能源的产电量,向市民推广可再生能源的概念。

  在附件二所列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装置中,共装设了11块显示板。
 
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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