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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保护儿童免受性侵犯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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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蒋丽芸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月,全球有不少来自政界、学术界、体育界等界别的人士响应社交媒体上一场社会运动的号召,打破沉默披露他们多年前以至在未成年时,曾受性骚扰和性侵犯的经历。关于保护儿童免受性侵犯及在学校推行性教育,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当局接获儿童遭性侵犯的举报宗数,并按嫌疑人的职业(如果知悉)列出分项数字;

(二)有否规定和协助所有学校制订保护儿童免受性侵犯的政策及措施;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何措施提高儿童对性侵犯的警觉性及应变能力,以及会否加强向被性侵犯的儿童及其家人提供心理辅导及支援,以协助他们走出阴霾,重过正常生活;及

(四)教育局会否检讨及修订《学校性教育指引》(一九九七年版),包括规定所有学校(i)须按指引制订性教育课程,以及(ii)设立机制检讨该等课程的学习成效;若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非常重视儿童的福祉,深信每名儿童都应受到保护,免受性侵犯。

  在谘询各有关政策局和部门,包括教育局、保安局、社会福利署(社署)及香港警务处(警方)后,我现综合答覆如下:

(一)社署于二○一五年至二○一七年(截至九月)搜集儿童受性侵犯的新呈报个案及性侵犯儿童者的职业的统计数字载于附件。

  二○一五年至二○一七年,警方每年接获涉及「侵害儿童性罪行」(注)的案件数目分别为504宗、477宗及478宗。警方没有备存相关犯案人职业的资料。

  社署和警方在搜集有关个案数字时,各自根据它们的不同运作需要采用了其统计定义和基础,故所提供的统计数据不能作直接比较。

注:此罪行指涉及17岁或以下受害人的性罪行,包括强奸、非礼、非法性交等,不论受害人与犯案者的关系;及在其他法例中,列明犯案者与受害人有血缘关系的罪行,如乱伦。

(二)教育局一直采取各种措施,协助学校缔造一个没有性骚扰(包括性侵犯)的工作及学习环境。《性别歧视条例》(第480章)于二○○八年作出修订,将性骚扰的定义延伸至包括在教育环境中做出涉及性的行径。经修订的条例生效后,教育局透过通告第2/2009号「《性别歧视条例》(第480章)的修订」,提醒学校有责任确保所有人(包括学生及教职员)能够在一个没有性骚扰的安全环境下学习或工作。教育局建议学校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包括以书面形式制定学校政策以消除性骚扰、设立一套完善的处理性骚扰投诉及支援机制,以及透过教育及培训缔造性别平等和尊重他人的校园文化,以预防性骚扰的发生。同时,为协助学校制定校本防止校园性骚扰政策,教育局与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合作,为学校提供指引及举办研讨会,协助学校订立消除及防止性骚扰的措施及处理性骚扰投诉的程序等。有关资料已上载教育局网页,供学校參考。

  教育局非常关注儿童的福祉及安全,一直透过不同方法提醒学校须及早识别及支援有需要的学生。教育局已在向所有学校(包括中学、小学和幼稚园)发出的通告及相关文件,列明学校在处理虐待儿童(包括性侵犯)个案时的程序及须注意的地方,吁请学校不时留意学生的行为和情绪,以及早发现他们是否曾受虐待或性侵犯,并提醒学校须遵照社署发出的《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二零一五年修订版)》,采取合适的措施,对怀疑受虐儿童提供所需的协助。

  为提高中、小学及幼稚园教师对保护学童的警觉性,教育局每年均会与社署合作举办讲座及研讨会,协助他们及早辨识、介入及支援怀疑被虐待(包括性侵犯)的学生。政府正积极筹备加强对学校人员的培训,教育局正与社署和警方协作,在今年一月底至二月初举办一系列简介会,由教育心理学家及有关部门代表,介绍如何识别和转介怀疑虐儿个案,加强教师对儿童被虐特征的辨识能力及警觉性,并提升他们对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的了解,以期能及早发现及介入虐儿个案。

  此外,为防范不合适人士出任教师,教育局亦透过通告第16/2017号「加强保障学童的措施:学校人事聘用事宜」,提醒学校在聘用程序的最后阶段,要求准雇员进行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以确定其申报的性罪行定罪纪录属实,确保学生安全。同时,教育局又提醒学校,必须在人事聘任及相关事宜上严格甄选及加强管理措施,其中包括:要求应征者在职位申请表及/或其他相关文件,申报是否曾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或曾遭取消/拒绝教师注册,并提供详情。同时,在申请表及/或其他相关文件清楚列明,受聘人员如有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可能面对被刑事检控的严重后果。此外,教育局亦鼓励学校在征得有关人员的同意后,进行适当的查核,如向教育局查阅其教师注册资料和审慎查阅由其前任雇主所发出的服务证明书,甚或向其前任雇主查询其工作表现等。

(三)社署的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服务课)会为受虐(包括性侵犯)儿童提供全面的跟进服务,例如暂时的儿童住宿照顾服务及辅导服务等。在跟进个案期间,社工会持续评估有关儿童及其家庭的情况,并提供适切的支援。除受虐儿童外,社工会为其家人(包括施虐者)提供所需的服务,包括定期探访、辅导服务(如情绪管理及辅导、亲子关系)及经济援助等,并在有需要时转介接受心理辅导服务,以确保儿童的福祉得到保障。除个案辅导外,服务课的社工亦会向受虐儿童及其家人提供小组辅导和发展性的活动,从而协助他们克服事件的负面影响,提高个人抗逆力,以及建立自信心,良好的人际和家庭关系等。

  为提高公众(包括儿童)对性侵犯的警觉性,社署会透过不同的传播媒体宣传预防儿童受性侵犯的信息,包括制作宣传短片及实况剧集,内容涵盖儿童受性侵犯的危机、网络色情陷阱,以及在网上推出有关预防儿童受性侵犯的短片及故事板创作比赛等。

  学校方面,政府一向十分重视学童的自我保护意识。现时学校中、小学的课程均涵盖认识身体与保护自己相关的课题,例如:「保护自己的身体,包括私隐部位」、「保持警觉,保护自己」等;德育及公民教育课程的学习期望亦包括「懂得保护自己,严加抗拒带有侵犯性的语言和行为」。教育局亦鼓励学校透过周会、班主任课、讲座或其他学习经历,进一步加强性教育,并就与性有关的问题推行预防性和发展性的辅导活动,帮助学生学会保护自己的身体,拒绝别人的冒犯,教导学生在有需要时向长辈、辅导人员或机构寻求协助。此外,教育局亦鼓励学校在提供辅导服务时,多运用该局提供的教学资源,例如「自我保护」教案,并加强相关的家长教育。

  另外,学校如发生性侵犯事件,教育局会即时联络校方了解事件和需要,并会继续与学校保持紧密联系,提供意见及安排适切的支援,包括辅导服务。学校社工/学生辅导人员必定会跟进处理有关个案;如有需要,跟进个案的社工、临床心理学家、儿童精神科医生或老师等会出席多专业个案会议,制定为有关儿童、其兄弟姊妹及照顾者的支援和福利计划,亦会按需要安排临床心理学家或儿童精神科医生为有关儿童及其家人提供辅导或治疗。

  在协助受性侵犯学童重投学校生活时,学校的专业人员(包括学校社工、学生辅导人员和校本教育心理学家)会按需要提供不同的辅导计划,例如导引课程/适应计划、朋辈支援计划和治疗性的小组等,亦会与社署或非政府机构的社工协作,帮助这些学生及其家长适应及解决相关的问题。

(四)性教育为价值观教育的一部分,而非一科独立的科目,亦并非狭义地限于与「性」相关的教育。从学校教育而言,价值观教育是课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性教育与德育、情意教育、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等互有关联。香港教育署(现为教育局)于一九九七年编订《学校性教育指引》,供学校参考。自二○○一年推行课程改革后,教育局强调整全的学习经历,并推动学校有系统地整体规划学校课程和其他学习活动以推行价值观教育(包括性教育)。学校应以培育学生正面的价值观和积极的态度为方向,整合跨学科价值观教育的学习元素和学习活动,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学习经历,促进学生的全人发展。

  与性教育相关的学习元素,例如与个人成长、卫生、青春期、交友、恋爱、婚姻、保护身体和性别平等相关内容,已纳入中、小学各主要学习领域、学科和德育及公民教育课程,并适时补充更新。学校会依据教育局最新的课程指引及文件,并按其办学宗旨、校本情况和学生需要,专业地规划合适的校本性教育课程,并透过周会、班主任课、课外活动及举办讲座、参观、展览等相关学习活动,加强学生有关方面的认识。而社会风气对价值观和性教育都有影响。因此,教育局亦制作了相关的学与教资源,鼓励学校以生活事件作为主要的内容,与学生探究如约会与恋爱、以手机程式交友涉及的陷阱、在公众地方目睹亲热行为等议题,把学生学习与个人成长经历有意义地联系起来,为学生提供相关的知识和培养正面的价值观和态度。

  教育局会透过不同渠道,如学校课程探访及校外评核,与不同的持份者会面和交流,了解学校推行价值观教育(包括性教育)的情况,并作适当建议,亦聆听他们的意见,以促进课程发展和学与教的成效。学校亦会订立校本评估方案,持续检讨和优化校本课程及相关内容。

  为支援学校推行性教育,教育局一直制作不同题材的网上学与教资源,例如委托香港家庭计划指导会制作性教育动画资源及教案,内容涵盖性别平等、防范性侵犯、友侪间的性骚扰等主题;以及委托/邀请大专院校、相关的政府部门和机构/团体(例如平机会)等协办相关课程/研讨会/工作坊等,主题包括「如何在中/小学推行有效的性教育」、「传媒、性别角色与性别平等教育」、「性别平等教育与预防性骚扰及恋爱暴力」等。

  课程发展是持续和不断更新的工作。教育局会密切留意社会人士对课程的意见,适时检视及优化性教育课程。
 
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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