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题:电子支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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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金融业人士反映,金融科技是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而当中电子支付服务已成为全球各地的重点发展项目,无现金城市已不再是天方夜谭。然而,自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于二零一六年发出首批储值支付工具牌照以来,本港电子支付服务的发展步伐缓慢。根据金管局的资料,二零一七年第二季的储值支付工具总交易金额为318亿港元,较前一年第四季的297亿元只增加了21亿元,增幅只有7%。该等人士又指出,尽管现时市面上已有多项流动支付服务(例如TNG电子钱包、支付宝钱包、Apple Pay),但不少港人对使用新兴电子支付服务抱迟疑态度。消费者委员会在去年发表的《10款流动支付服务的应用与保安报告》亦显示,有流动支付服务商保留用户资料长达七年,消费者的私隐保障令人关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在去年十月发表的《施政纲领》中表示,政府将设立跨部门平台推动电子商贸,亦会积极鼓励流动支付渠道的发展,除金管局正筹建快速支付系统外,政府会如何进一步推动电子支付服务的发展;
(二)鉴于新加坡已于去年七月推出PayNow跨银行转帐服务,付款人只需输入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码,便能以手机进行转帐,向无现金城市迈进一步,政府有否参考世界各地发展电子支付(包括本地和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的经验,以制订香港发展该等服务的工作计划;及
(三)政府现时如何监管有关营运商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以确保该等服务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的规定;金管局和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等相关机构会如何合作确保电子支付服务既利便消费者生活,亦充分保障他们的私隐?
答覆:
主席:
香港一直以来都拥有发展成熟的电子支付生态,盛行多种不同的电子支付工具,包括传统及非接触式信用卡、八达通、易办事等。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已广泛采用这些工具进行支付,电子支付约占私人消费支出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为了更广泛地促进流动零售支付的使用,并为商户和客户提供更大便利,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已与业界就订立二维码标准成立了工作小组,探讨如何使商户能够利用同一个二维码,接受客户透过不同储值支付工具进行支付。小组已完成有关技术标准的工作,正在探讨如何落实具体安排。
为促进储值支付工具市场的发展,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正与数个政府部门商讨,研究以先导方式,让市民可以利用手机上的电子钱包应用程式扫描政府帐单上的条码,便可以随时随地缴交政府帐单费用。
就公共交通支付方面,运输署已于去年六月发出「公共交通业界引进新电子缴费系统收取车资指引」。运输署会考虑系统方案的可靠性、易用程度及效率,继续促进公共交通营办商引入新电子支付系统收取公共交通费用。另外,运输署亦正逐步为全港政府收费隧道及收费道路的人手收费亭增设「停车拍卡」式电子缴费设施,为驾驶人士提供多一个便捷的方式缴付隧道费。
运输署亦将会由二零一九至二零年度开始陆续安装新一代路旁停车收费表。运输署建议新收费表要支援多种付费方式,例如非接触式储值卡或信用卡及手机上的电子钱包等。运输署亦建议新收费表系统配备「停车收费表流动应用程式」,便利驾驶者使用手机遥距缴付泊车费用。
(二)金管局一直有留意世界各地的电子支付发展,并不断推出不同的措施和系统,便利本地电子支付市场的发展。近年相继推出的储值支付工具牌照、快速支付系统等,它们的功能和对用户的保障都在世界先进之列。
快速支付系统预计在今年九月投入服务。作为崭新的金融基建设施,此系统全面连接银行和储值支付工具营运商,促进零售客户和企业的支付服务。此系统会无间断运作,提供一个实时支付平台。客户只需利用手提电话号码或电邮地址便可以随时随地在不同银行与储值支付工具之间进行即时资金调拨或支付。
(三)金管局按《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对储值支付工具牌照持牌人实施监管,以确保其运作安全稳健。而在保障个人资料及私隐方面,金管局明确要求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须设有周全的资料保安措施及持续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和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发出的相关指引,妥善保管及处理客户的个人资料。在日常的监管过程中,金管局亦不时提醒持牌人如对有关条例和指引的实施有任何疑问,应与私隐专员公署沟通。
此外,银行在推出流动支付服务时须遵守金管局的相关指引,包括《监管政策手册》中的「电子银行的风险管理」指引,以确保有足够的风险管理及保安措施,在促进流动支付服务的发展和保障客户之间取得适当平衡。此外,金管局亦要求银行的流动支付服务须符合其他规定,包括《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银行业公会发布的《银行营运守则》当中亦刊有保障个人私隐的指引。
完
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5分
香港时间14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