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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撤回《2017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与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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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今日(一月二十九日)出席印度共和国日酒会后,就撤回有关复职令的《2017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简称「复职令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为什么会突然之间撤回星期三原拟二读的雇佣条例草案(《2017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那个条例是关于一些要重新聘用——英文这条草案叫作reinstatement bill——即是如果有雇员不合理和不合法被解雇时,当有足够证据时,便可要求雇主重新聘用这些雇员。当我们完成有关法案委员会的工作后,我们在适当时间便已提交通知给立法会(恢复二读)。不过之后,我们知悉张超雄议员提出一些修订,这些修订在法案委员会没有讨论过,亦与我们提出的法例修订有很大的偏离。大家如果知道,这条条例实际上在两年前我们曾经提交过给立法会,而因为我们这条法例今次提交给立法会是经过劳顾会(劳工顾问委员会),是劳资双方的一个共识。因为张议员所提的修订远远超出我们所达的共识的水平,所以我们有需要撤回该条例(恢复二读辩论),然后再看看张超雄议员的修订和我们日后如何处理。我们会研究究竟是否需要再返回劳顾会谘询他们的意见,这需要时间,所以不能够在这个星期三恢复二读。
 
记者:会否剥削议员的修订权?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当然,议员是完全有权利作出修订。不过我们去处理劳资关系方面,要同时照顾平衡雇主、雇员的利益,所以在过往我们的工作中,劳顾会需要很多次的磋商,从而得到共识,这是很难能可贵的。所以我们不希望纯粹透过立法会投票处理重要的劳资关系。我们当然尊重议员所提出的修订,亦会回去研究有关的修订。
 
记者:何时会再公布?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暂时我们未有时间表。不过我相信,为了保障一些被不合理和不合法解雇的员工,我们很有诚意将法案——当我们处理完、了解完,以及有需要再去劳顾会谘询的话——当我们完成有关工作便会在适当时间提交给立法会。
 
2018年1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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