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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B生物柴油公司排放未经妥善处理污水到公用污水渠再度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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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将军澳工业村的ASB生物柴油公司再次被发现排放未经妥善处理的污水至公用污水渠,今日(一月十八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被判罚款15,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人员去年六月到该生物柴油厂巡查,发现其排放的污水呈黑色,怀疑该厂未有妥善处理污水。环保署人员随即抽取污水样本进行化验,证实其油脂、化学需氧量、悬浮固体、生物需氧量及总磷浓度均超出其牌照上限。环保署经搜证后,按《水污染管制条例》检控该公司。

  过往三年,ASB生物柴油公司因非法排放污水曾三次被定罪,环保署人员已加强监察,并要求该厂管理层全面加强厂方日常操作的管理。环保署发言人指出,为保护香港水体环境,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所有工商活动和建筑地盘产生的污水,在排放时必须符合由环保署发出废水排放的牌照要求,环保署会继续监察上述厂房污水排放的情况。

  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任何人士排放不符合牌照规定的工商业污水至公用排水渠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18年1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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