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护署检获非法饲养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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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较早前接获举报,指有人在田心村饲养活家禽。经调查后,发现一名男子在一处所的三个构筑物内非法饲养五十三只活鸡及二千六百九十九只活鹌鹑。
署方会继续跟进调查案件。在抽取样本作化验后,检获的活家禽已被销毁。
渔护署发言人指出,在香港饲养禽畜及从事有关活动受到《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条例》规管,所有活家禽农场必须持有饲养禽畜牌照,违者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重犯者最高罚款十万元。
发言人提醒市民切勿非法饲养家禽,否则会遭检控。市民如怀疑有人非法饲养家禽,可致电1823举报。
发言人呼吁市民注意个人卫生,应避免接触野生雀鸟及活家禽及其粪便,并应在接触过禽鸟后彻底洗手,进食的家禽肉类和蛋应彻底煮熟。
完
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50分
香港时间20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