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题:向长者提供财政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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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时,申请人只可领取公共福利金计划下各项津贴(包括高龄津贴、伤残津贴及长者生活津贴)的其中一项。关于向长者提供财政支援,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考虑把领取免经济状况审查高龄津贴的年龄下限由70岁降低至65岁,以减轻未满70岁长者的经济压力;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五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名70岁或以上的长者领取普通及高额伤残津贴,以及政府估计若同时向他们发放高龄津贴,每年分别会招致的开支为何;及
(三)鉴于目前普通伤残津贴的发放款额只有每月1,695元,但有不少领取该津贴的长者生活十分拮据而且需应付庞大的医疗费用,政府会否增加对他们的财政支援,例如提高伤残津贴的金额,以及准许他们同时领取每月1,325元的高龄津贴?
答覆:
主席:
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和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各项津贴,包括「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伤残津贴」等,均无须申请人供款,所有开支由政府的一般收入支付,涉及大量公帑。面对人口高龄化,政府必须审慎运用公帑,为有需要的长者提供具针对性的支援。就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不设经济审查的「高龄津贴」,现时为每月1,325元,是为所有70岁或以上的合资格长者提供现金津贴,以应付他们因年老而引致的特别需要。随着长者人口增加,「高龄津贴」所涉及的人数及公帑将会不断提升。根据政府统计处的推算,撇除外籍家庭佣工,70岁或以上长者人口将由二○一六年的约77万,上升超过100万至二○三六年的约186万。至二○六六年,70岁或以上长者人口按推算达218万,即为二○一六年的约三倍。考虑到社会保障制度的持续性,政府没有计划降低「高龄津贴」的年龄要求。
近年,政府推出了多项具针对性的措施支援有经济需要的长者,例如在二○一三年推出了「长者生活津贴」,现时为每月2,565元,以补助65岁或以上有经济需要长者的生活开支。另外,政府在二○一七年五月一日放宽了「长者生活津贴」的资产限额,以惠及更多有经济需要的长者。政府亦将于二○一八年年中推出「高额长者生活津贴」,二○一七年金额水平为每月3,435元,为有较大经济需要的长者提供进一步支援。有关金额的生效日期将会追溯至二○一七年五月一日。
(二)「伤残津贴」和「高龄津贴」同属公共福利金计划,均无须申请人供款及不设经济审查。这两项津贴在设计上分别针对两个受惠对象组群的特别需要,故此不应同时申领,例如严重残疾人士不论年龄,一般都比没有残障的长者较需要他人协助和照料,所以「伤残津贴」的金额较「高龄津贴」为高。再者,不能同时申领的安排亦符合「不得享用双重福利」的规定,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持续性。政府没有计划改变有关规定。
就议员要求提供的资料,过去五个财政年度领取「普通伤残津贴」及「高额伤残津贴」的70岁或以上长者人数载于附件。
(三)「伤残津贴」是为协助因严重残疾,以致日常生活极需他人协助的残疾人士,应付因该等残疾而引致的特别需要。现时的「普通伤残津贴」及「高额伤残津贴」分别为每月1,695元及3,390元,按受助人的残疾情况发放。
有经济困难的残疾长者可因应他们的情况和意愿,考虑申领「长者生活津贴」、将于二○一八年年中推出的「高额长者生活津贴」或综援。其中,残疾或长者综援受助人可因应他们的情况,领取较健全人士为高的综援标准金额和一系列的补助金和特别津贴。现时,单身残疾及长者综援受助人的每月平均金额分别为5,866元及6,115元。
除上述的现金津贴外,为减轻长者和家人的医疗负担,政府已在二○一七年七月一日起将「长者医疗券」的受惠年龄由70岁降至65岁,让更多长者每年获得2,000元医疗券以使用私营基层医疗服务。另外,由二○一七年七月十五日起,公营医疗服务的医疗费用减免机制已扩展至75岁或以上较有经济需要的「长者生活津贴」领取长者。
政府会继续留意各项措施的实施情况,为长者提供适切的支援。多谢主席。
完
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9分
香港时间13时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