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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扶弱基金和其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专款接受新一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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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开始接受携手扶弱基金(基金)恒常部分第十一轮及基金的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专款(专款部分)第四轮的申请,欢迎非政府福利机构及合资格中小学递交申请。
        
  政府于二○○五年设立携手扶弱基金,推动社福界、商界和政府三方合作,共同扶助弱势社群。基金透过政府提供的配对资金,鼓励商界伙伴捐赠以支持非政府福利机构推行福利项目。政府在《行政长官2017年施政报告》中宣布向基金再注资四亿元,款额将平均分配予基金的恒常部分和专款部分。基金成立至今,获政府注资共12亿元,其中四亿元拨作专款,为基层家庭中小学生推行更多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协助他们全人发展。
        
  社署发言人表示,基金透过十轮恒常部分拨款申请,共批出约四亿一千四百万元配对资金予185间非政府福利机构,与1 440间商业机构携手为100多万名弱势人士提供886项社会福利计划。专款部分于二○一五年推出,首三轮的申请得到各界热烈支持,共批出约一亿二千四百万元拨款,以推行165个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而参与项目的商业机构有超过200间,累计惠及超过八万名中小学生。
        
  两项申请的撮要如下:
 
  恒常部分第十一轮申请 专款部分第四轮申请
合资格申请者 凡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机构
  • 凡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机构
  • 公营中小学,包括官立学校、资助学校和按位津贴学校,以及直接资助计划学校
项目内容 为弱势社群推行福利项目 为基层家庭中小学生推行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
申请须知
及表格
社署网页:
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
page_supportser/sub_partnership
社署网页:
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
page_supportser/sub_dedicatedportion
截止日期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一阶段)及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第二阶段)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基金恒常和专款部分的详情已上载社署网页(www.swd.gov.hk)。有关基金申请的查询,请于办公时间联络社署携手扶弱基金秘书处(电话:2892 5104/2892 5306)或电邮至pmpfd@swd.gov.hk
 
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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