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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基金推出试验计划支援身体机能有轻度缺损的长者及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受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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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关爱基金秘书处发出:
 
  关爱基金(基金)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推出两项试验计划,分别为支援身体机能有轻度缺损的长者试验计划及「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受惠人搬迁津贴试验计划。
 
  两项试验计划均由社会福利署(社署)负责推行,详情如下:

(一)支援身体机能有轻度缺损的长者试验计划

  试验计划为期三年,于二○一七年十二月开展至二○二○年十一月底,旨在为经评估为身体机能有轻度缺损的低收入长者提供家居照顾及支援服务。
   
  试验计划共设五个层递式的共同付款级别,合资格长者须就服务面值作共同付款,社署会根据长者每月住户入息而决定其所须支付的金额。长者付款比率由最低的0%(适用于家居服务)至最高的45%(适用于膳食服务)。基金会支付共同付款后服务面值的所有余额,负担能力较低的长者可获较多的基金资助。此外,长者可按其个别需要,选择以每餐或每服务小时接受服务。试验计划预计可提供4 000个服务名额。

  受惠长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 60岁或以上;
  • 居于社区;
  • 经指定的评估工具评估为身体机能有轻度缺损;
  • 正在轮候综合家居照顾服务(普通个案);及
  • 每月家庭住户入息不高于全港相关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特定比例(单人家庭不超过175%;二人或以上家庭不超过150%)。

  试验计划首阶段会先为评估员进行训练课程。正在轮候综合家居照顾服务(普通个案)的长者会获邀参与试验计划。参与试验计划的综合家居照顾服务队/家务助理队会为有意参加的长者介绍试验计划的服务及进行评估,并协助合资格长者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身分证明文件副本,邮寄或交回社署关爱基金组进行经济状况审查。合资格的长者预计最早可于二○一八年一月内开始接受服务。有意参加试验计划的长者可向各相关综合家居照顾服务队/家务助理队查询。

(二)「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受惠人搬迁津贴试验计划

  试验计划为期三年,于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开展至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旨在资助受惠于由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推行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共享计划」)的低收入住户支付搬迁所需的开支。
         
  在试验计划下,社署会按每个符合资格住户的人数,向其发放一次过搬迁津贴金额。津贴金额为一人住户3,076元、二至三人住户7,028元及四人或以上住户9,263元。试验计划预计可惠及约1 000个住户。
   
  受惠住户须符合下列条件:
 
  • 必须为「共享计划」受惠住户;及
  • 个人/家庭每月入息不超过香港房屋委员会租住公屋申请的入息限额。
  
  申请人可于试验计划推行期间,透过「共享计划」的营运机构索取申请表,并于租住「共享计划」单位签订的租约/协议内的「起租日」后三个月内,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所需文件,邮寄或交回社署关爱基金组提出申请。社署会于完成审批申请后发信通知申请人有关的申请结果,并将有关津贴直接存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的指定银行帐户。
   
  市民如想了解以上两项试验计划的详情,可浏览基金网页(www.communitycarefund.hk)或社署网页(www.swd.gov.hk),亦可于办公时间致电社署关爱基金组(电话∶3422 3090)查询。
 
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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