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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内地签订深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室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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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环境保护署与深圳海事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在深圳签订《深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室合作协议》。协议由香港特区环境局副局长谢展寰、深圳海事局局长李为、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卢旭阳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巡视员温文华共同签署。

  香港特区环境局与国家交通运输部辖下的海事局去年十二月签署了《内地与香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协议》,加强双方在控制船舶大气污染方面的区域合作,以落实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的实施,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素。

  今日签订的《深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室合作协议》提供平台,联合深港两地相关部门、各参与单位、学者和专家,共同推动区内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发展和科研合作,以助贯彻落实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
 
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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