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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纪律部队人员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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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的提问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罗智光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香港能够成为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有赖数支尽忠职守的纪律部队。然而,有纪律部队人员表示,他们所获附带福利微薄,打击他们的士气,亦导致严重的人才流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五天工作周安排不适用于相当部分的纪律部队人员,而他们在放取例假时被扣减较按五天工作周模式工作的公务员为多的可享有年假,现时各纪律部队的人员按五天工作周模式工作的人数及百分比为何(按部门以表列出);当局会否就缩短纪律部队人员之间的工作时数差距作出检讨,以及研究把五天工作周安排覆盖所有纪律部队人员;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有纪律部队人员反映,由于纪律部队近年增聘人手,加上纪律部队初级人员在退休后迟迟未根据公务员公共房屋配额计划获编配公屋单位,因而未能腾空宿舍单位,以致各纪律部队部门宿舍短缺问题日益恶化,现时各纪律部队的部门宿舍单位数目及轮候人数为何(按部门以表列出);当局会否拨地兴建新宿舍,以及采用较高地积比率扩建现有的部门宿舍;如否,当局如何解决宿舍供不应求的问题;

(三)鉴于有纪律部队人员反映,由于需轮班工作,他们难以取得普通科门诊诊所为现职公务员预留的优先筹,以致未能获得适时诊治,当局会否考虑为纪律部队人员及其他公务员实施医疗卡制度,让他们可前往不同诊所求医;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当局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四)鉴于政府向公务员(包括纪律部队人员)提供的医疗福利并不包括中医诊治服务,当局会否把该服务纳入公务员医疗福利的范围,或在普通科门诊诊所为公务员提供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服务;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鉴于自二○○○年六月一日或以后入职的纪律部队人员将会于退休后不合资格享用政府医疗福利,当局会否考虑容许该等人员在退休后继续享有与长俸公务员相同的医疗福利(包括牙科服务);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鉴于行政长官在本年十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已研究并同意延长于二○○○年六月一日与二○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之间入职的现职公务员(包括纪律部队人员)的退休年龄,当局会否考虑延长于二○○○年六月一日前入职的现职公务员(包括纪律部队人员)的退休年龄;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的公务员薪酬待遇政策,是提供足够的薪酬待遇以吸引、挽留和激励有合适才干的人员,为市民提供有效率和成效兼备的服务,以及保持公务员薪酬待遇与私人机构大致相若。为推行这项政策,除了按既定薪酬调整机制定期检讨公务员薪酬外,政府亦致力改善公务员福利。申请公务员职位,包括纪律部队职位,的人数一直保持颇高水平,而流失数字亦处于低水平,显示职位的薪酬待遇在社会上一直具吸引力,而政府亦能招揽和挽留高质素人才。

  就问题的各部分,经谘询相关政策局,现答覆如下:

(一)政府自二○○六年起实施的五天工作周政策,目标是在不影响公共服务的水平及效率,以及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情况下,提高公务员的家庭生活质素。截至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各纪律部队职系按五天工作周模式工作的人数和百分比如下:
 
部门 五天工作的纪律部队职系人数 占部门纪律部队职系总人数的百分比
香港警务处 14 601 50.3%
消防处 9 037 96.8%
惩教署 813 13.9%
入境事务处 3 223 58.8%
香港海关 2 047 42.9%
政府飞行服务队 174 100%

  所有政府部门,包括纪律部队部门和文职部门,在推行五天工作周时均必须恪守以下四项原则:

(1)不涉及额外人手资源;
(2)不减少员工的规定工作时数;
(3)不削减紧急服务;及
(4)在星期六/日继续维持必需的柜台服务。

  基于实际运作需要,部分公务员无可避免未能以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但我们会继续鼓励尚未全面落实五天工作周的部门探讨如何让更多员工改行五天工作周。

  在规定工作时数方面,公务员队伍现时没有划一的规定工作时数。不同职系的公务员(包括不同纪律部队职系的公务员)基于工作性质、运作需要及其他相关的考虑因素有不同的规定工作时数。

  规定工作时数是服务条件的一部分。不论是文职职系还是纪律部队职系,我们对缩减规定工作时数的建议持开放态度,但有关建议必须符合三个先决条件(即无需额外财政资源、不涉及额外人手及维持为市民提供的服务水平)及「相同职系,相同规定工作时数」的原则,以确保审慎运用公帑、不影响为市民提供的服务和妥善管理公务员队伍。过往亦有在符合上述的先决条件下缩减规定工作时数。例如消防处行动职务人员的规定工作时数自二○一六年七月十八日起由原来的每周总54小时缩减至每周总51小时,约有6 000位同事受惠。

(二)政府的政策是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为已婚纪律部队人员提供部门宿舍。政府正推进在行政长官二○一四年《施政报告》中的八个部门宿舍项目,落成后可增加约3 000个宿舍单位,以纾缓宿舍单位短缺的情况。我们亦积极研究各种增加宿舍供应的方案,包括重建现有的宿舍、重新分配空置宿舍、研究在未来纪律部队设施范围内兴建宿舍的可行性等。为善用土地资源,政府亦一直争取适当地提高宿舍用地的地积比率或放寛高度限制,以兴建更多单位。相关部门会继续密切留意部门宿舍的需求情况,同时积极推展各个部门宿舍项目。

  截至二○一七年十一月一日,各纪律部队的部门宿舍供应和符合申请宿舍资格人数载列如下:
 
  部门宿舍单位数目 符合申请宿舍资格人数
香港警务处 12 388 15 546
消防处 4 097 5 831
惩教署 2 416 2 749
入境事务处 1 619 2 636
香港海关 1 703 2 367
政府飞行服务队 71 84

(三)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的规定,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可免费获得医疗意见及诊治、X光检验及药物供应,但这些福利只限由政府或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医疗机构所提供。向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提供医疗卡,让他们向私家医生求诊,相当于直接资助他们寻求私家医疗服务,是重大的政策改动,我们现时没有计划向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提供医疗卡,代替目前由政府及医管局向他们提供的福利。

(四)目前,医管局及卫生署并无开设中医诊所,因此未能向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提供中医服务。

  政府一直致力促进香港的中医药发展,并于二○一三年设立中医中药发展委员会,以探讨中医药界别的长远发展需要,促进中医药在公众健康方面担当更积极的角色。在发展中医医院方面,食物及卫生局会参考国际顾问公司将于二○一七年年底/二○一八年年初完成的本地持份者及海外专家谘询工作及分析报告,进一步规划中医医院的管治架构和业务、运作、财务及合约管理模式,以期于二○一八年上半年公布中医医院的定位及各主要范畴的发展框架。

  公务员事务局会密切留意中医服务日后在公营医疗体系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从而检视有关事宜。

(五)因应市民及立法会在一九九○年代后期提出的要求,政府在当时就公务员队伍进行连串改革。该等改革包括修订公务员的服务条款和条件。在二○○○年六月一日或之后受聘的公务员,在他们离开公务员队伍后,他们本人及其合资格家属便不符合资格享用医疗福利。政府是参考了私营机构的做法,并经谘询相关持份者后才作出这项决定的。有关条件已在按新条款受聘人员的服务条件说明书内列明,公务员入职时应已了解他们享有的医疗福利。

  为上述公务员在退休后继续提供医疗福利,等同改变政府在他们入职时给予他们的服务条件,而他们是基于该些服务条件接受聘用。如要在现时改变他们的聘用条款,涉及重大的政策改变。在现阶段,我们未有充分理据改变现行的聘用条款。

(六)行政长官在二○一七年《施政报告》中宣布,为配合增加劳动力的目标和回应现职公务员同事的诉求,政府已重新研究并同意,让在二○○○年六月一日与二○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之间入职政府的现职公务员自愿选择在65岁(文职职系)或60岁(纪律部队职系)退休。

  考虑到二○○○年六月一日至二○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间入职的公务员大多会于15至25年后达现时规定的退休年龄,正值香港劳动人口低潮期,政府认为从人口政策的角度可采取有关方案,让他们选择延长退休年龄。

  至于二○○○年六月一日前入职的公务员,从人口政策角度考虑,并没有充分理据同时让这些人员选择延长退休年龄。然而,部门会继续按运作需要采用延长现职公务员服务年期的其他措施,包括退休后服务合约计划、最后延长服务及经调整的继续受雇机制,以配备所需的人手。
 
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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