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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调高寄养服务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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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十二月一日)公布,为了进一步支援有需要的家庭及招募更多寄养家长提供寄养服务,各项寄养服务津贴由即日起调高,增幅逾两成以上(详见附表)。

  社署发言人表示,政府在二○一七年一月的《施政报告》宣布提高各项寄养服务津贴,并会分阶段增加240个寄养名额,令整体服务名额由现时的1 070个增至1 310个。社署同时新增一项照顾三岁以下幼儿的额外奖励金,以鼓励寄养家庭照顾年幼儿童。

  发言人说,社署一直与11间寄养服务机构携手合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寄养服务,并呼吁合适的家庭加入寄养家庭行列。社署亦每两年举办一次寄养家庭服务奖颁奖典礼,肯定及表扬寄养家长的长期贡献。

  寄养服务是为18岁以下及因家庭问题或危机而未能得到家人适当照顾的儿童,提供家居以外的家庭式照顾服务,让他们继续享受家庭生活,直至他们能与家人团聚、入住领养家庭,或独立生活。寄养服务(紧急照顾)则为18岁以下因遇到突发或紧急事故而缺乏父母照顾的儿童,提供即时及短期的家庭式住宿照顾服务,直至他们能与家人团聚或获得长期住宿安排。

  寄养家庭以爱心及无私奉献,为未能由原生家庭照顾的儿童提供一个温暖的「家」,让他们在爱与关怀的环境中健康地成长。社署现鼓励合适的家庭加入寄养服务行列,让更多有需要的儿童得到适切的家庭照顾。

  发言人补充说,理想的寄养家长一般需具备以下条件:
 
  • 家庭生活愉快,生活安定;
  • 身体健康及情绪稳定;
  • 年龄在25岁或以上;
  • 有小学或以上程度;
  • 家居整洁安全,并有足够居住面积;
  • 喜爱儿童,有照顾儿童的经验及能力;
  • 能为儿童安排妥善的照顾计划;及
  • 愿意接受社工的督导。

  有兴趣成为寄养家长的市民可浏览社署网页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family/sub_listofserv/id_fostercare/或致电2573 2282与社署中央寄养服务课当值社工联络。
 
2017年12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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