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贡北潭涌道路维修工程地盘引致尘土飞扬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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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一地盘总承建商在进行道路维修工程时引致尘土飞扬,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空气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尘埃)规例》,被判罚13,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执法人员在去年十二月三十日早上突击巡查西贡北潭涌渡假营附近的道路维修工地,发现工人用破碎机时没有采取任何抑制尘埃的措施,导致尘土飞扬,影响附近使用渡假营的人士。经完成调查及搜证后,环保署按《空气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尘埃)规例》检控地盘总承建商。
发言人指出,工程承建商在进行工序时,必须按《空气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尘埃)规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工程散发尘土,如向工地洒水等。初犯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25,000元。
完
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