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行动截获怀疑非法拖网渔船(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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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与水警昨晚(十一月二十八日)在香港南面水域进行打击非法捕鱼的联合行动,截获一艘涉嫌非法拖网捕鱼的渔船。
昨晚约六时四十分,渔护署人员和水警在大屿山以南的海面巡逻时,发现一艘怀疑正在拖网捕鱼的虾拖渔船。当执法人员上前截查,该艘渔船未有按执法人员的指示停下,水警轮于是利用截船器截停渔船。执法人员从船上检走一批用于拖网捕鱼的器具。
船上五名内地男子涉嫌违反《渔业保护规例》,使用已被禁止的器具捕鱼,而其中一人是该艘渔船的负责人,他同时涉嫌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他们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被检控,明日(十一月三十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渔护署发言人提醒市民,禁止拖网捕鱼措施已于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根据《渔业保护条例》(《条例》),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而根据《条例》,任何人士如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个月。
发言人指出,拖网捕鱼是非选择性的捕鱼方法,会破坏海床及损害海洋生态。禁止拖网捕鱼活动可即时遏止海洋资源损耗的情况,使海洋生态逐渐恢复至可持续发展的水平,长远得到更有效的保护。
发言人说∶「渔护署与警方会继续采取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鱼活动。」
完
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