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一题:医院管理局对在公立医院进行的手术及兼职医生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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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答覆:
问题:
据报,上月有一名私人执业并于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担任兼职副教授的医生,于监督一宗在玛丽医院进行的换肝手术途中,离开了手术室到一间私家医院为另一名病人施行手术。主刀医生暂停了手术以等候该名监督医生回来,以致该宗换肝手术延迟了三小时完成。玛丽医院已就该事件展开调查。有市民关注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对在公立医院进行的手术及兼职医生的监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公立医院的兼职医生在施行手术期间离开医院到另一间医院施行手术前,须否知会有关医院的管理层并获其同意;
(二)过去三年,有否在公立医院进行的手术因负责医生在同一时间进行超过一宗手术而未完成或延迟完成;医管局会采取什么措施解决该问题;
(三)医管局有否就公立医院医生在手术中途因任何原因而离开的情况,制订替代人手方案和通报机制;如有,详情为何;
(四)监督医生及主刀医生就在公立医院进行的手术如何分工;主刀医生是否有权在监督医生不在场时完成手术;如否,医管局有何措施避免负责手术的医生中途离开的事故再次发生;
(五)现时私人执业医生在医管局担任兼职医生的人数为何;以及有否医管局全职医生在私营医疗系统担任兼职医生;如有,人数为何;
(六)现时医管局的兼职医生与全职医生在人数及薪酬方面如何比较;
(七)医管局聘请私人执业医生为兼职医生的原因为何;医管局有否完善的制度或守则监管该等医生的工作表现,以保持公营医疗服务的质素;及
(八)过去十年,因该等兼职医生疏忽而导致的医疗事故数目为何,并以表列出每宗事故的详情和调查结果;医管局会采取什么措施,以避免该类医疗事故发生?
答覆:
主席:
就葛珮帆议员提问的各部分,我回应如下:
(一)至(四)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以临床管理团队方式为病人作出治疗,一般「大型」及「超大型」手术均由外科医生团队进行。假若个别医生需要暂离手术室处理紧急临床工作,团队中余下的外科医生会继续处理当前的手术。如有需要,亦会安排合适的医生作顶替,需要暂离的医生也会就病人的临床情况向接手的医生作详细交代,以确保手术得以顺利完成。
(五)截至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共有366名兼职医生在医管局工作,所提供的支援相等于约132名全职医生。根据医管局的人事规则,雇员必须事先申请并获得批准,才可从事外间兼职。一般情况下,全职雇员不会获批在外间从事与其专业有关的有薪兼职。
(六)截至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共有5 853名全职医生在医管局工作。医管局合约兼职医生的薪酬是参照合约全职医生的薪酬按工作时数比例,并考虑所参与临床工作的性质而定。
(七)医管局主要是因应各专科的人手需求和服务发展所需之专才和经验,以及培训的需要而聘请兼职医生。医管局有既定的工作守则和评核机制,监管兼职医生的工作表现。
(八)医管局自二○○七年推行医疗风险警示事件及重要风险事件政策。政策的用意并非要究责个别同事或医院,而是鼓励员工以开放态度迅速呈报医疗风险警示及重要风险事件,以便及早调查,从中汲取教训,避免日后发生同类事故。当医院发生任何医疗事故,即使不属于指定的医疗风险警示事件或重要风险事件呈报类别,有关医院都可透过「医疗事故汇报系统」向医管局总办事处呈报。有关的医院联网及医管局总办事处会按事件的性质采取适当的行动,例如进行调查和检讨,如有需要,亦可启动处理医疗风险警示事件或重要风险事件的同样跟进模式,由医管局委任专家小组作详细分析,以找出可能导致事件的成因,并研究及制订改善措施。
病人在医管局辖下医院,绝大部分乃接受医护团队而非由个别类别的医生(例如全职或兼职医生)所提供的专业服务,因此医管局没有记录因个别类别的医生疏忽而导致医疗事故的数字。
完
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