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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谈话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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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行政长官:各位早晨,大家有甚么问题?
 
记者:你是否认同立法会追讨四位被DQ议员的薪津,但如果追讨的同时又当他们的投票有效的话,其实你觉得会否有矛盾?
 
行政长官:有关于立法会行管会决定向四位被取消资格的议员追讨薪津和已支付的营运开支,这个都是立法会行管会的事,我作为行政长官不方便评论。
 
记者:这个涉及公帑,其实政府的取态是怎样?是否一定会追到底,还是其实有得商量?
 
行政长官:我知道行管会现时已发信给这四位议员,表示需要追讨有关的薪津和营运开支。梁君彦主席说,正正因为涉及公帑,亦即是纳税人的钱,我相信至少现阶段应该由立法会行管会与这四位议员来处理。
 
记者:我想问「一地两检」法律基础的问题,因为梁爱诗早前说过第七条已经授权了香港做「一地两检」,但这个第七条没有在香港特区政府的法律文件里出现过,所以中央和香港在法律基础上是否有分歧?以及特区政府有否研究过第七条是否可以做「一地两检」的法律基础?
 
行政长官:有关在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西九龙总站落实「一地两检」的安排,我已经多次公开强调稳妥的法律基础非常重要,因为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如果特区政府的工作没有稳妥的法律基础,将会受到法律挑战。我亦已经听到有个别人士说当这个安排一落实,他们亦会考虑提出司法覆核。所以大家可以放心,在做这个工作里,为甚么要经过这么长时间讨论,包括在我们内部的讨论和与中央有关机构的讨论,就是要为「一地两检」能够可以实现高铁的最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安排寻找法律基础。我们已经启动了达致法律基础的「三步走」的「第一步」,现时我们正把与广东省签订的《合作安排》争取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一个决定,予以确定及批准,一个全面法律基础的交代将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这个决定后,连同我们当日签署的《合作安排》都会公布。
 
记者:袁国强司长是否已经辞职?或者最快下个月?

行政长官:我不会评论有关个别我的问责团队官员现在的情况。
 
记者:那么林定国何时上职?
 
行政长官:我不会评论这些问题。
 
记者:其实由人大去看是哪一条法律,是否代表变相由他们释法?
 
行政长官:既然我都说了我们会有一个稳固的法律基础,请大家稍为耐心。但最重要是现在我们的高铁已经完成百分之九十七,大家每日经过西九龙都看到这个站已经成形,很多市民都期盼能够尽早透过有「一地两检」的安排,透过这二十六公里的广深港高铁香港段,能够直达及很方便去到很多内地城市,所以这个工作我们会继续积极推展。多谢。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7年11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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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