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盘承建商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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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五月中旬,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接获市民投诉,指沙头角顺兴街一个兴建公共房屋的地盘于晚间仍进行建筑工程。环保署遂派员到该地盘进行突击巡查,发现该地盘并无领有有效建筑噪音许可证,惟其工人于晚上七时后仍使用塔型起重机进行建筑工程。环保署随后根据《噪音管制条例》,起诉该地盘承办商及分判商。
环保署发言人提醒所有地盘承办商,根据《噪音管制条例》,承建商除非取得有效的建筑噪音许可证,否则不得在平日下午七时至翌日上午七时,或在公众假期(包括星期日)任何时间使用机动设备进行一般建筑工程。任何人违反规定,首次定罪最高罚款100,000元。第二次或其后定罪,最高罚款200,000元。持续犯罪最高每日罚款20,000元。
完
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00分
香港时间1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