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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盘承建商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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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房屋协会位于沙头角顺兴街一个兴建公共房屋的地盘工程承建商及分判商因违规在晚间使用机动设备进行建筑工程,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分别被判罚款40,000元及20,000元。

  去年五月中旬,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接获市民投诉,指沙头角顺兴街一个兴建公共房屋的地盘于晚间仍进行建筑工程。环保署遂派员到该地盘进行突击巡查,发现该地盘并无领有有效建筑噪音许可证,惟其工人于晚上七时后仍使用塔型起重机进行建筑工程。环保署随后根据《噪音管制条例》,起诉该地盘承办商及分判商。

  环保署发言人提醒所有地盘承办商,根据《噪音管制条例》,承建商除非取得有效的建筑噪音许可证,否则不得在平日下午七时至翌日上午七时,或在公众假期(包括星期日)任何时间使用机动设备进行一般建筑工程。任何人违反规定,首次定罪最高罚款100,000元。第二次或其后定罪,最高罚款200,000元。持续犯罪最高每日罚款20,000元。
 
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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