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外佣合约有效期限的弹性安排
**************
政府发言人表示:「根据标准雇佣合约第15项,雇主可在雇佣双方同意及在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处长批准下,修改标准雇佣合约第2项延长外佣的雇用期不多于一个月。如欲延长合约多于一个月,则须先获劳工处处长同意。」
他续说:「为方便有需要延长现有外佣合约多于一个月的家庭,劳工处处长已原则上同意,让所有在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以前届满的外佣合约,可在雇主及外佣双方同意下,修改标准雇佣合约第2项的合约有效期,延长合约最多至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在上述情况下,雇主及外佣可直接向入境处处长提出延长逗留申请。收到申请后,入境处会按既定程序及政策处理有关申请。有需要的雇主可在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入境处递交延长外佣逗留期限的申请。」
政府发言人表示:「我们希望上述的弹性安排能协助受事件影响或有需要的家庭,特别是一些有照顾长者和幼儿需要的家庭,让他们能暂时继续聘用其现任外佣,以等待计划聘请的新外佣在菲律宾政府恢复发出『海外工作证明』后履新,从而减低事件对他们的影响。」
有关延长外佣逗留期限的申请可于办公时间直接交往湾仔入境事务大楼外籍家庭佣工组,或透过邮递方式递交。递交申请时,所需文件如下 :
- 由外佣填妥及签署的《从外国受聘来港家庭佣工签证/延长逗留期限申请表》(ID988A);
- 雇主及外佣现有的标准雇佣合约正本(ID407)(如以邮递方式申请,请提供副本),当中在第四页页尾订明有关延长合约期的修改条款,并由双方签署作实;
- 雇主签署的确认信,说明延长合约期的原因;
- 外佣的旅行证件(如以邮递方式申请,请提供副本);及
- 签证费用190元。
此外,市民如有照顾长者或儿童的特别需要,可以向社会福利署求助。政府会继续与菲律宾总领事馆联络,要求菲律宾政府豁免香港于暂缓措施之外,并尽快完成调查,恢复向来港菲律宾外佣批出「海外工作证明」。
完
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10分
香港时间16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