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两家入口商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被重罚(附图)
**********************
  两家入口商分别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及越南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共被判罚款七万元。

  今年四月,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在香港海关协助下,在葵涌货柜码头截获两个进口货柜,报称载有电脑设备及废金属,实际载有废平面显示器、废电池和废印刷电路板等有害电子废物,进口香港作买卖及转运至新加坡。截获的有害电子废物市值合共约为二十万元。该两个截获的货柜已即时被退回来源地,环保署亦已就有关退运通知当地执法机构。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截获的有害电子废物含多种重金属(如水银、铅及镍)和其他有毒化学物质,如不妥善处理会损害环境及公众健康。环保署按照《废物处置条例》严格监管有害废物的进出口,并一直着力打撃有害废物非法进口本港,所有被截获的货柜均会根据国际惯例退回来源地,并对涉案人士作出检控。

  发言人提醒从事废料回收的进口商,切勿非法进口有害废物作任何用途(包括进口香港或经香港转运)。根据《废物处置条例》,任何人士未获发有效许可证而进口(包括转运)或出口有害废物即属违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重犯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2017年11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58分
即日新闻  

图片

环境保护署联同香港海关今年四月截获两个非法进口的有害电子废物货柜。图示检获的废印刷电路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