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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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傍晚出席香港珠海社团总会就职典礼前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局长,今日谘询(《有关选举安排检讨的谘询文件》)已经展开,可否讲述谘询内容?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们在今日展开谘询,背景是在二○一五年至二○一七年,我们完成几场公共选举后,选举管理委员会就选举安排作出一些建议,有若干议题我们会跟进,有些议题我们已经下了工夫,例如将来要出示身份证正本方可登记投票,以及现时我们有一条附属法例(需修改),令现有选民在更改地址时,需要提供住址证明。
我们今次会就三个议题希望谘询公众意见,三个议题分别为:第一,在互联网(包括社交媒体)发布选举广告的规管。过去由于有一些人士和网民担心在社交媒体和互联网纯粹发表意见时,当中可能牵涉一些微不足道的开支如上网费、电费等,根据现时的选举法例,如果构成选举广告的话,有机会负上刑责,所以为了释除疑虑,我们建议在法例上加入特定的豁免,以致如果第三者(即不是候选人本身或者代理人)纯粹在互联网发布意见时,当中如只牵涉上网费用或电费,这是可以豁免的,即不受法律的影响而要负上刑责,这个主要是让他们安心,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是有关选举调查的规管,我们主要希望谘询公众意见。有意见认为在投票日投票结束前,发布一些选举调查结果或评论候选人当选的机会会影响选民投票或选举结果,是不太合适。有意见认为在选举日或选举日之前应该有冷静期,不准有关调查结果作出公布,但另一方面,亦有意见认为无论选举调查的结果如何,最终的选择都是选民本身的决定,所以应该有自由作选择和决定。因此对于选举调查本身是否应有规管,我们希望能够多听公众意见。
第三是有关投票时间。大家都知道现时的投票时间是由上午七时三十分至晚上十时三十分,为时十五个小时。我认为相比其他地方,我们的时间长度都足够。我们希望提出一个问题,就是投票的时间是否需要缩短?由于投票往往在晚上十时三十分才完成,之后才可以开始点票以及发布选举结果,这样会影响我们商借场地的交还时间,亦会让选举人员、候选人、代理人等都很疲累,所以是否有空间和需要就现时由上午七时三十分至晚上十时三十分的投票时间作适度的缩短,这是我们希望提出的问题。
因此,就这三方面的问题,第一点有关互联网(包括社交媒体)的选举广告规管,我们有具体豁免建议;有关选举调查的规管和投票时间,我们知道社会上就这两个问题的意见比较纷纭,所以希望能够先听取意见,然后与议员(再商议)才作决定。
记者:你说要听意见,但谘询只有一个半月是否足够?另外你们只发新闻稿指现在进行谘询,让公众知悉的渠道是否足够?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其实有关问题不是第一次提出,我们由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都分别提出有关议题,所以这是其中一个渠道收集公众意见,让我们作相应的决定。
记者:之前你提出过以身份证正本投票,建制派亦有些意见,你今次是否有信心就三点建议可以达到跨党派的共识?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们就任何这些议题都要作一些平衡,一方面,大前题当然要保证选举的公平、公开和诚实;另一方面,就某些方面如言论自由和其他方面的考虑都要作出平衡。我们一定会与不同党派沟通,然后作合适的决定,最后如果要作法例上的修订时,始终要经立法会通过。
记者:李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会在星期四来香港出席《基本法》讲座,现时泛民只有叶建源表示会出席,你认为情况对修补中央和泛民的关系是否不太理想?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今次的研讨会是一个推广《基本法》的研讨会。今次研讨会邀请李飞主任作主题演讲,而我们邀请嘉宾出席时亦有邀请全体立法会议员,我认为这是由立法会议员本身决定他们是否能够在该时段出席,所以决定在他们。
记者:《国歌法》方面,梁爱诗提及追溯期时表示立法会有权订立追溯期,你认为《国歌法》本地立法时是否要设追溯期?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国歌法》(本地立法)有几方面。首先,我们必须要尊重国歌,因为这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第二,无论是立法前或立法后,都应该要尊重国歌,并非纯粹是在立法后,就不敢做(贬损国歌)。其实,不论是否有立法都应该尊重国歌。第三,本地立法,正正是人大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国歌法》正式纳入附件三,希望透过本地立法在香港实行,让我们能够按照香港本身的制度和情况,制订本地法例。因此,(进行本地立法时)我们会按本地的法律原则,就如我们之前已说过,在本地的法律原则下,一般没有追溯力。在这事宜上,我们仍是持这样的看法。当然,我希望在本地立法实施前,正如我刚才所言,无论是否有法例,都应该尊重国歌。同时,我看到大部分香港市民都是尊重国歌和国家的。如果有一小撮人的不尊重、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而不合比例地让人以为香港很多人都不尊重国歌的话,这是很可惜的。
记者:如果有议员真的提出设追溯期,这是否会有违本地立法的原意?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想目前来说,我们首要做的是进行相应的工作,准备好立法建议,在明年第一季提交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讨论。待我们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后,才再作讨论。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