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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就妇女生产提供的医疗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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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妇女向本人反映,现时公营医疗机构向妇女提供的辅助生育服务、产前检测服务及产后支援(例如提供哺乳室及育婴室)不足,并落后于其他地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有妇女反映,近年香港妇女愈来愈迟婚,妇女不育的情况因此愈来愈普遍,是否知悉香港家庭计划指导会和公立医院现时提供的生育指导和辅助生育服务的详情,包括提供该等服务的公立医院数目,以及该等服务的名额、轮候时间及收费;过去三年,每年该等服务的(i)平均轮候时间、(ii)轮候人数、(iii)服务使用者的年龄分布,以及(iv)所涉公帑开支为何;

(二)是否知悉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会否提供中央冷冻卵子服务;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是否知悉,现时公立医院采用什么方法为孕妇进行唐氏综合症产前检测;每种检测方法(i)在本年度的服务名额,以及(ii)现时的轮候人数和轮候时间(以表列出);

(四)是否知悉,公立医院医生根据什么因素决定采用敏儿安T21验血测试(T21测试)还是羊膜穿刺测试(俗称抽羊胎水),为孕妇进行唐氏综合症产前检测;

(五)是否知悉,现时提供T21测试服务的公立医院数目,以及每间医院的孕妇轮候该项服务的平均时间;

(六)是否知悉,T21测试的单位成本及收费,以及医管局就该项测试订定的本财政年度预算费用为何;

(七)是否知悉医管局会否考虑日后以T21测试完全取代羊膜穿刺测试,为孕妇进行唐氏综合症产前检测;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八)过去两年,每年初生婴儿出院后曾获母乳喂哺的数目;现时各个政府设施(包括办公大楼、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的运动场、图书馆等文康设施和公众街市)当中,设有哺乳室及育婴室的数目及百分比为何;

(九)会否立法或制订指引,要求新落成的公共场所设置独立的哺乳室及育婴室;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十)有何新措施鼓励或推动私人商业楼宇及公共场所(例如港铁站、商场)增设哺乳室及育婴室?

答覆:

主席:

(一)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医院会为怀孕困难的妇女提供谘询,进行身体检查和必要的测试如精液分析和输卵管通畅试验,有需要时亦可以提供生殖手术和夫精人工授精。医管局辖下的玛丽医院、威尔斯亲王医院和广华医院均有提供体外受精服务。

  在广华医院,体外受精是一项公营服务,每年安排约一百宗个案,并无提供私家症服务。至于两间教学医院(威尔斯亲王医院和玛丽医院),体外受精服务分别设有公营服务和私家症两种形式。威尔斯亲王医院每年合共约安排五百宗个案,而玛丽医院每年约八百多宗。

  体外受精服务现时公营服务轮候时间约为五至十八个月,而私家症的轮候时间则约两个月。

  至于服务的年龄分布方面,接受公营服务的女性年龄上限为四十岁,而私家症则没有年龄和治疗周期的限制。

  关于公立医院现时提供的体外受精服务,公营服务会根据公立医院的标准收费,即住院或门诊病人的收费,而非公立医院所能提供的检验服务或自购药物,须另行收费;而私家病人的服务费用会参考成本价及市场价格。

(二)医管局现时并没有提供中央冷冻卵子服务,但两间教学医院(威尔斯亲王医院和玛丽医院)会根据医疗需要,为经过临床评估之合适而接受体外受精服务的妇女及癌症私家症病人提供冷冻卵子服务。

(三)自二○一一年七月,公立医院免费为所有预约分娩的本港孕妇提供一系列产前检查服务,包括在怀孕20周前进行的唐氏综合症产前筛查等,每年平均涉及超过35,000名孕妇。公立医院会在首次产前检查时提供基本血液测试,如有临床需要亦会安排超声波检查。其中每年约有6%(大约每年2,000多宗)属怀疑个案,需接受抽取羊胎水或绒毛活检,以确定胎儿有否罹患唐氏综合症。

(四)至(七)医管局目前并没有提供敏儿安T21验血测试(T21测试)服务,因此没有服务和开支数据。医管局早前已就T21测试之发展和成效在相关专科委员会作出讨论,现阶段正探讨在香港儿童医院采纳T21测试作第二层唐氏综合症筛查的所需设备,并为人才培训作相关准备。

(八)卫生署定期监测本港母乳喂哺的趋势,每两年进行一次母乳喂哺调查。除向公立及私家产科医院收集有关出院时曾以母乳喂哺的比率外,亦在辖下的母婴健康院进行母乳喂哺调查。于二○一五年和二○一七年进行的调查分别统计生于二○一四年至二○一六年的婴孩以母乳喂哺的比率,详见附表一。

  政府一直致力提倡在政府物业和公共场所设置育婴间设施。二○○八年八月,食物及卫生局与建筑署、卫生署、政府产业署、屋宇署及房屋署联合制定了《育婴间设置指引》,鼓励在政府管理的公共场所设置合适的育婴间设施。截至二○一七年六月,设于政府物业内的育婴间共有290间,有关资料开列于附表二。

  设有育婴间的政府物业及其位置一览表,载于卫生署家庭健康服务网页

(九)及(十)政府一直推广和支持母乳喂哺。政府于二○○九年二月发出《在商业楼宇提供育婴间设施》作业备考,以推动及协助私人商业楼宇设置育婴间。为进一步协助私营机构设立「母乳喂哺友善场所」,卫生署于二○一五年五月制备《实施「母乳喂哺友善场所」指引》,供有兴趣在其公共场所推行母乳喂哺友善环境的私营机构参考。过去数年,推广母乳喂哺友善环境的需要愈来愈为人认识,因此很多商场、大型百货公司、酒店及公共运输设施均已设置育婴及哺乳设施。

  为向公众提供更多育婴间设施和哺集乳室,政府正筹备新措施,订定在新商业发展项目,包括涉及办公室处所及/或零售商店、食肆等之用的政府土地的卖地条件中加入要求,规定必须提供哺集乳室和育婴间设施。此外,政府也会采取相应措施,在一些新落成的政府处所规定增设育婴间设施和哺集乳室。
 
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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