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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发展绿色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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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继昌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的书面答覆:
 
问题: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二十一届会议通过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缔约方同意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摄氏两度之内(以工业化前水平为基准)。去年五月,金融发展局发表《发展香港成为区域绿色金融中心》报告,就如何巩固香港在绿色金融的领导地位提出多项建议,当中包括由受政府和公营机构管控的发行人发行基准绿色债券,以及借助大学和专业团体的资源培育绿色金融人才,确保有足够的人才供应。另一方面,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已宣布会在香港发行绿色债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就上述报告所提建议采取跟进行动;如否,原因为何;如有,详情为何,包括有否为绿色金融制订人才培育计划;
 
(二)是否知悉除机管局外,有否其他公营机构计划在未来两年内发行绿色债券;如知悉有此情况,机构的名称,以及债券的内容和发行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有否计划就各项绿色金融产品及项目制订明确的定义、适用范围和资讯披露要求,以及设立符合国际标准的评估机制,以防有人鱼目混珠销售本质上不符环保原则的产品及项目(俗称「漂绿」);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现综合回覆如下:
 
  香港金融发展局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发表题为《发展香港成为区域绿色金融中心》的报告,就如何建立香港在绿色金融方面的领导地位提出多项建议。我们十分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机遇,并一直跟进有关工作,包括在今年一月的亚洲金融论坛2017中举办一个以「发展绿色经济」为专题的工作坊。政府及监管机构会继续留意绿色金融在环球市场上的发展,及通过在香港举办的国际论坛推广香港资本市场与绿色金融方面的优势。

  为彰显我们对可持续发展的支持、致力保护环境,以及推动绿色金融在香港的发展,政府将带头在下个财政年度发行绿色债券,以期推动内地、「一带一路」沿线、以至国际投资者透过香港的资本市场为绿色项目进行融资。

  香港具备完善的法律及监管制度、成熟的资本巿场及稳健的市场基础设施,并汇聚金融中介机构与人才,有良好条件发展绿色金融。除了香港机场管理局较早前宣布会在香港发行绿色债券外,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继去年十一月首次发行绿色美元债券后,今年亦已多次发行不同货币和年期的绿色私募债券。港铁公司表示,有意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的融资需求,在香港发行更多的绿色债券。

  目前,国际上有不同的机构推出绿色债券的准则和指引,供绿色债券发行人及投资者参考,包括由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制定的《绿色债券原则》及由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制定的《气候债券标准》。一般来说,这些机构会就发行绿色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和管理、项目评估及报告等方面订立准则和指引。港铁公司的绿色债券框架便是参照国际资本市场协会的《绿色债券原则》制定。同时,香港品质保证局现时正筹备推出绿色金融认证计划,并为此成立了技术委员会商讨有关计划的技术细节。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及环境局均有派出代表,以观察员身分列席技术委员会的会议。我们乐见有本地机构参考国际标准以设立绿色金融认证计划,并会研究如何支持落实有关计划。
 
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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