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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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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今日(十一月五日)出席东华三院文武庙启建一百七十周年暨香港特区政府成立二十周年文武二帝巡游起步礼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民政事务局辖下的活动哪些方面会受到影响?如何规管?因为有说法指重大活动才可以播放。观众应该怎样做?

民政事务局局长:政府其实已讲清楚一定在本地立法,亦会进行谘询(听取意见),在立法会将来订定法例条文,其他部门会进行执法,当然会包括在民政事务局辖下如康文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等这一类(部门)都会进行执法。但在整个过程中我们都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于《国歌法》在香港实施,目标是希望能够尊重国歌,亦尊重国家、尊重民族,我相信这是应有之义。至于详细的情况怎样做,必然在立法的过程中会体现到,我们会等等立法之后的做法。

记者:就青年加入谘询架构,现已开始招募,初步反应如何?是否踊跃?

民政事务局局长:青年自荐计划,我们已开始招募,(招募期)大概一个月,初步的反应非常热烈,很多年青人希望把握这个机会,能够进行自荐。就不同的委员会,由于有不同的范畴,年青人有不同的兴趣,他们可以有选择。虽然这次位不是太多,有十一个,只是初步的尝试,亦是初步的突破,希望年轻的朋友可以把握这难得的机会报名。报名的手续很简单,只要填写不超过六百字的文字,或拍摄不超过三分钟的影音。以影音作申请报名,过往政府都未试过,这次亦是第一次,这是符合青年人过往日常的工作习惯,所以我们很希望青年朋友可以把握这个机会,踊跃参与。

记者:《国歌法》在地区层面,局方如何推行?

民政事务局局长:现在刚刚有一个颁布,一切都是等立法之后,我们看看怎样配合,但原则上《国歌法》的实施,我相信各个部门都会全面配合。

记者:会不会有公民教育推广,或教育巿民认识这条法例和国歌的基本背景?

民政事务局局长:这是好建议。我认为《国歌法》的推行,除了需要有立法,在教育的层面推动也是需要的。过往公民教育委员会在这方面不遗余力,譬如我们在电视台每个新闻时段之前都播放国歌,这都是公民教育委员会的推广。将来怎样做推动的工作,我们都愿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务求国歌法能够完善和有效地在香港推行。

记者:除了在新闻时段前播放国歌之外怎样加强宣传?

民政事务局局长:我刚才说过,除了立法的过程,之后我们会看看推广和教育的工作怎样做。我希望公民教育委员会进行研究,如何加强推行工作。

记者:刚才提到康文署的职员都可以执法,是怎样做?譬如在球赛赛事有人嘘国歌,康文署职员看到之后再报警处理?还是怎样做?

民政事务局局长:我相信一切都是等待立法之后,我们可以再详细知道情况是怎样。
 
2017年11月5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3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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