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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马鞍山泊车位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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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日,有很多马鞍山居民向本人反映,区内泊车位严重供不应求。关于马鞍山泊车位的供求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马鞍山的(i)屋苑、(ii)商场及(iii)临时停车场提供的泊车位数目,以及(iv)现时区内设有停车收费表的路旁泊车位数目分别为何,并按该等泊车位的地点分布及可停泊的车辆类别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有否统计现时经常需在马鞍山停泊的各类车辆数目为何;

(三)过去三年,每年警方在马鞍山就违例泊车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数目为何;

(四)当局会否在马鞍山增设电单车、货柜车、中/重型货车及旅游巴士泊车位,以长远解决该等泊车位供不应求的问题;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鉴于当局近年收回多幅在马鞍山原本用作临时停车场的土地,并把它们改划为房屋发展用途,令区内泊车位的供应更加紧张,当局会否在区内另觅闲置土地设置临时停车场;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中有关泊车设施的标准和准则自订立至今修改的次数,以及每次修改的理据及基础为何;及

(七)鉴于《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订明,「现有的泊车设施应善加利用,而这些设施的需求也应予审慎管理;如果泊车设施仍然出现求过于供的情况,则应考虑提供额外的设施,但却不可违反运输策略,而且也不得超出道路系统的负荷能力」,针对马鞍山泊车位不足的问题,当局会否制订短、中和长期措施,彻底解决区内泊车位严重供不应求的问题;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葛珮帆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目前马鞍山区内共有一万八千多个各类型的泊车位。设于住宅及商场的泊车位共有16 846个;设于短期租约停车场的泊车位有1 376个;而设于路旁的泊车位则有248个,其分布详情载于附件一。

  运输署没有统计现时需在马鞍山停泊的各类车辆数目。

(三)在二○一五年、二○一六年及二○一七年(截至九月三十日),警方在马鞍山分区就违例泊车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数目分别为18 244、19 423及15 788。

  马鞍山分区一向按照警队的「重点执行交通政策」作出适当的执法行动。就有关违泊的个案,马鞍山分区已于不同时间作针对性的交通管制并会继续密切留意交通情况。

(四)、(五)及(七)《行政长官2017年施政报告》指出,政府会采取一系列短期及中长期措施,因应各区的情况增加泊车位供应,以减少车辆违泊的情况。这些措施包括研究开放现有供发展项目本身使用的泊车位及上落客货处作夜间公众商用车辆泊车位、要求发展商提供《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范围内较高的泊车位数量,以及在合适的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新项目增设公众停车场等。

  运输署主要通过以下措施处理马鞍山区的泊车问题:

(i)在不影响交通畅顺、道路安全或妨碍道路使用者的前提下,在有泊车需求的地点加设路边泊车位;

(ii)与有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尽量物色适当土地作为临时停车场,并监察其使用情况。如个别车辆类别的泊车位需求殷切,在该临时停车场投标或续约时,订明供某种车辆类别使用的泊车位数目,以纾缓该类泊车位的需求;及

(iii)在新发展项目中,要求发展商提供泊车设施。运输署会根据《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向发展商建议有关项目所需提供的泊车位数目,并会参考发展项目附近一些与交通运输相关的因素,弹性地在相关的泊车位标准范围内,考虑建议采用范围内较高的泊车标准计算。运输署亦会在合适的项目加入条款,要求提供公众泊车位。

  运输署已计划在马鞍山恒健街和瑞祥街加设18个路旁货车夜间泊位,并现正就计划进行地区谘询。另外,运输署亦建议在计划中的马鞍山73区的短期租约停车场加设约40个电单车泊车位。与此同时,运输署会继续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络,寻找合适的闲置土地以设置短期租约停车场之用。

  根据运输署在二○一六年底在马鞍山区内的短期租约停车场进行的调查,各类车辆的泊车位于日间的使用率不足七成;而私家车及旅游巴士泊位于晚间的使用率普遍较高。近年政府收回数幅在马鞍山原用作临时停车场的土地作房屋或政府设施等发展,虽然在建筑期内,相关地点的泊车位供应会相对紧张,然而,运输署亦已就相关地点的交通需求要求项目倡议人在其项目中提供公众泊车位,供各类车辆使用,以纾缓公众对泊车位的需求。例如,运输署已要求在计划中的「马鞍山第103区体育馆」工程项目内提供私家车、小巴/校巴、轻型货车及电单车的公众泊车位。

(六)政府不时检讨及更新《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内有关泊车位的标准。当中考虑的因素包括各类泊车位的使用率、各种影响车辆增长的因素等。《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于一九八二年订立。自一九九七年,政府先后多次更新了《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第八章有关泊车位的标准与准则,修订范围载于附件二。政府会继续适时检讨和更新泊车位的标准指引。
 
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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