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销售监管局提醒一手住宅物业准买家有关销售安排的拣楼优先次序及买楼杂项开支的事宜
***************************************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销售监管局)今日(十月三十一日)提醒一手住宅物业准买家留意销售安排,若发展项目的卖方以优先次序的形式出售一手住宅物业,例如「选购多个单位可优先拣楼」,优先次序较后的准买家前往出售地点前,宜先向该卖方或地产代理查询,以确定其拟购买的住宅物业是否仍可供选购。
 
  销售监管局留意到,卖方通常先让登记「选购多个单位」的准买家优先购买单位,然后才让其他准买家选购单位。
 
  销售监管局提醒优先次序较后的准买家,在上述销售安排下,最终可供他们购买的住宅物业数量,将视乎登记「选购多个单位」的准买家已购买的住宅物业数量,因此优先次序较后的准买家宜向卖方或地产代理查询清楚尚有哪些单位可供拣选,才前往出售地点。
 
  买楼涉及庞大开支。销售监管局亦提醒准买家订立一手住宅物业的临时买卖合约前,要先小心计算置业总开支。
 
  销售监管局发言人说:「购买一手住宅物业,除要支付楼价外,亦须支付多项杂费开支,这些杂费开支总额或多达十数万元。这些支出包括律师费、业权契约核证副本费用、按揭费用、保险费、印花税、地税、管理费上期金额、特别基金金额、水、电力及气体按金及清理废料的费用等。」
 
  发言人补充:「准买家预计买楼开支时,必须把这些杂费开支计算在内,以评估自己的负担能力。如有疑问,应直接向律师及卖方查询。」
 
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