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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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早晨。十月十一日我发表了我任内首份《施政报告》,我很高兴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市民的欢迎,所以接着下来我们的工作就是做好落实。在这一方面,《施政报告》里二百多个新措施中,其实都可以分为有几类措施在我们接着的落实执行工作。第一类,在《施政报告》已经提出计划的细节,可以稍后经过立法会有关事务委员会讨论,如果需要去财务委员会争取拨款,已经可以进行,这包括大幅改善「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以及改名成为「在职家庭津贴」,亦包括也很受市民欢迎的《免入息审查的公共交通费用补贴计划》。不过,当然在与立法会互动的过程中,如果议员听到社会的意见还有一些细节想我们改善,我们都乐意再考虑。第二类建议是需要与持份者谘询,因为这些建议可能在不同持份者中会有不同看法,包括很多都是与劳工议题有关──把法定侍产假由三天增加至五天、找一个劳资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取消强积金「对冲」方案,或是我们自己公务员内部延长现职公务员的退休年龄,这些都要马上展开有关与持份者的商讨工作。第三类,就是更需要更广泛的社会讨论,这包括怎样能够做土地供应的工作,以及为了释除公众疑虑,在我提出的「港人首置上车盘」细节做法应该是怎样。第四类是提出了政策方向,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作内部研究,包括我们希望能够增加法定产假及开放政府数据,以至检讨有碍创新及科技发展的现行法例和法规。所以,我可以向大家说,《施政报告》的后续工作马上会进行,我自己亦会亲自监督有关这些措施的落实过程。
另外有一件事想向大家交代,就是在十月三日特区政府已经给了预告,在十月二十五日的立法会会议上提出一个没有约束力的政府议案,寻求立法会支持我们提出的一地两检方案,藉此希望在明年第三季开通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时,能够在西九龙总站进行一地两检这个安排。为了确保十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能够如期开始这个政府议案的讨论,在明日的立法会大会上,运房局局长将会提出一个中止已经进入委员会阶段审议的《2017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这个中止议案其实是无需预告,但我今日亦率先对社会透露,陈帆局长明日会在立法会提出这个中止议案。如果大家熟识立法会议程,它的程序是先处理一些口头质询,然后便会进行一些政府法案才轮到政府议案,之后便是议员议案,所以如果在十月二十五日有关一地两检的政府议案,在它之前还有一条政府的法案还在辩论、审议,会直接妨碍这个一地两检的政府议案讨论,所以我们采取了这个步骤。这条条例我想大家都记得是与所谓「辣招」有关,我们会在完成一地两检的政府议案,然后再完成有关今年《施政报告》的辩论后尽快提上立法会。在这段中止辩论期间,我都要求运房局重新审视、认真想想由议员提出修订是否可以接受,主要便是所谓「换楼期」,即是有一位业主买了新楼,交了额外印花税,但其实他只想换楼,但在今日法定的六个月「换楼期」可能时间不足够让他完成换楼手续,所以有两位议员都提出修订到九个月或十二个月,我都要求运房局局长以一个重新态度去看,其实在今日楼宇买卖的情况是否有足够理据来看看这个议员的修订。如果我们有一个新的看法,当这个修订条例草案重新在立法会进行委员会审议阶段,政府或许不会用往日强烈游说议员支持政府立场,而可能接受立法会议员提出的修订,让这个「换楼期」可以稍为长过六个月。大致上想向大家交代的是这些,看看大家有什么提问?
记者:特首可否解释一下十月二十五日为什么必须讨论一地两检这个无约束力的议案,以致要作出议程调动?为什么《印花税(修订)条例》的重要性不及这个无约束力议案?第二都想问《国歌法》,很多人都担心会不会有个追溯力的问题,以及在本地立法的时候可否做一个公众谘询,做一个白纸草案去谘询市民?
行政长官:我先简单回答《国歌法》,因为我留意到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昨日都在立法会详细交代了。我们认为虽然它已经成为了全国性法律,但要在香港实施,都好像早前的《国旗法》和《国徽法》需要作一个适应,所以要用本地立法方式。在本地立法的工作一如既往都要有谘询,所以你可以放心。至于在谘询期间,大家亦可以发表意见。就所谓追溯期,一般香港的立法工作不是很多有一个追溯期,但不是完全无,我刚才提及那条修订条例草案某程度上都说生效之后从以前一个日期起生效。至于为何要在十月二十五日进行这个尽管无约束力的政府议案,去寻求立法会议员支持一地两检方案呢?我在十月三日,站在这里都向大家详细解释过。因为现时高铁工程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九十五,港铁公司亦很有信心于明年,即二○一八年第三季,便有开通条件。由现在距离明年第三季真的只有不足一年时间,中间要做的事很多。第一,要落实一地两检要做一个法律的「三步走」,包括要再花些时间与内地有关机关签订一个合作安排。第二,这个合作安排要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一个决定去批准及确认。第三,要回来本港做本地立法,即亦要再经过立法会批准,所以时间非常、非常紧迫。我们希望争取在明年暑假立法会休会前能够通过本地法律,所以如果不在十月二十五日做,其实已经很紧迫、赶不及,所以就要做。延后或暂时中止辩论《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这不是哪一个重要、哪一个不重要的问题。事实上这条「辣招」或条例,某程度上当条例通过,它已经可以让早前买楼的都受制于这条条例。当然,越早通过就越好,但是我亦留意到上两次,即是二○一二年和二○一三年同样是有关「辣招」的《印花税条例》,去到委员会阶段审议到三读都分别用了二十六小时和十九小时,所以如果假设今次亦是差不多,它就会直接进入十月二十五日的立法会会议,甚至以后。所以我们权衡轻重,都觉得暂时中止委员会的审议阶段,等到一地两检的无约束力政府议案可以先在立法会有一个讨论机会。
记者:律政司已经回应了这件事,但都想看看特首你怎样看,就是关于十二位律师发联署信,包括英国前司法大臣,说黄之锋案有损香港的司法独立,你如何回应?以及关于一些建制派议员提出修改《议事规则》,你会否怕破坏你自己一直所倡导的和谐气氛?
行政长官:第一,就关于有一批海外法律人士作了这个声明,我留意到律政司在昨日已经作了一个全面的回应。简单地说,我同意这个回应所指,就是在这个声明里的内容清楚反映签署声明的人士是误解了这次这个个案或对香港司法制度有不理解的地方,但因为回应很详细,所以我觉得大家去看便可以,我不在这里再重覆说一次。有关于立法会部分议员或建制派议员,鉴于过去一段很长时间议会的讨论出现了很多「拉布」情况,浪费了很多时间而想修订一套我认为都是很过时的《议事规则》,我说过都无可厚非。不过,在做的过程里,我希望不同政治背景的议员都能够客观、理性,大家互谅互让地去讨论,希望为以后的立法工作带来比较顺畅的过程。如果立法会在审议政府建议可以比较顺畅,当然这个对于行政机关有好处。不过,最终这个都是立法会自己的工作,我不会直接参与这些立法会自己的工作。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完
2017年10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14分
香港时间12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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