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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委任能源谘询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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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二十二日)公布,苏伟文教授已辞任能源谘询委员会(委员会)主席,由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有关终止任命将于九月二十九日刊宪。

  苏伟文教授于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加入委员会成为委员,随后于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七年间担任主席。环境局局长黄锦星感谢苏伟文教授对委员会工作所作出的宝贵贡献。他说:「过去五年来,苏教授领导委员会的工作,就重要的能源相关事宜,特别是有关发电燃料组合,以及电力市场的未来发展和二零一八年以后的规管安排等主要检讨,向政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他在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他的热诚,对委员会的工作作出了莫大贡献。」

  能源谘询委员会负责就能源政策,包括有关能源供求、节约与效益的政策事宜,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政府将委任新的委员会主席,并于稍后另行公布。
 
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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