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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成立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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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八日)宣布成立一个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处理声称受大屿山以北水域,荃湾、青衣及大屿山以南水域,以及维多利亚港及香港岛东南水域海事工程影响的渔民所提出的特惠津贴上诉个案。

  上诉委员会是按需要成立的非法定组织,由一名非官方主席及四名非官方成员组成。李许美嫦获委任为主席,成员为区倩婨、陈曼诗、江子荣及吕志豪。有关委任即时生效,任期至完成处理所有上诉个案为止。

  有见及渔民可能会因受海事工程影响而收入下降,及/或因需要改往其他捕鱼区作业而承担额外开支,政府一直有机制向受影响并符合资格的渔民发放特惠津贴。政府成立了三个跨部门工作小组,处理渔民就有关在上述水域所进行的83个海事工程的特惠津贴申请。如申请人对跨部门工作小组就其特惠津贴金额或申领资格的决定感到不满,可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上诉委员会共接获63宗相关的上诉个案。

  上诉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 根据政府就受海事工程计划影响渔民发放特惠津贴的政策,就上诉人向跨部门工作小组对申领特惠津贴的资格和获批特惠津贴的金额的决定所提出的上诉,进行聆讯并作出考虑;以及
 
  • 在审视上诉人(或其代表)或有关政府部门所提供的新或额外资料/证据,以及这些资料/证据的相关性和重要性后,考虑是否维持跨部门工作小组就上诉人个案所作的决定或修正有关决定,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厘定发放给上诉人的特惠津贴金额。
 
  上诉委员会秘书处将设于地政总署。
 
2017年9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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