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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因欠薪及未有履行劳资审裁处判令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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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htanga Limited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没有支付雇员工资和履行劳资审裁处(劳审处)的判令,被劳工处检控。该雇主今日(九月六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及判罚款五万七千元,法庭亦命令雇主须向雇员支付遭拖欠的款项合共二万七千五百元。

  上述雇主没有按《雇佣条例》的规定,在工资期届满及雇佣合约终止后七天内支付工资予一名雇员。此外,上述公司亦没有按《雇佣条例》的规定,在劳审处裁断款项到期日后十四天内,根据判令支付款项予该名雇员,涉及款额合共二万七千五百元。

  劳工处发言人说:「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发放工资及按劳审处的判令支付裁断款项给雇员。」

  发言人续说:「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2017年9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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