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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谈话全文(一)(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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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傍晚在行政长官办公室地下大堂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大家都知道我明早就会乘早机去上海,即是我不会主持明日的行政会议,没机会可以向传媒说话或回答大家的提问,亦不希望大家明日一早要去机场等候,所以在这个时候请了各位传媒朋友来,我会讲一些说话,稍后亦可以接受大家的提问。
 
  我今次只有两日行程,分别去上海和杭州。在上海会出席我们驻上海经贸办事处就庆祝香港回归二十周年的一些活动,当然亦会趁机会拜会上海市领导。接着我会去杭州,在杭州会拜会浙江省的领导,亦会去阿里巴巴总部访问。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未来的工作在创新科技方面或智慧城市,我都希望我们可以做多点工作。
 
  无论在上海和杭州都会安排我与在当地工作、居住及读书的香港人会面。会面主要是听他们在内地生活有何具体的诉求,因为在七月一日习近平主席访港期间亦告诉我们,各个中央部委会很认真研究出台一些便利香港人在内地学习、工作或居住的具体措施。我在北京回来亦就这个议题说了一些具体内容,希望多听港人在内地实际面对有些什么生活上的不便,希望日后我会再向相关的中央部委提出。
 
  接着我想讲的,我相信今日这么多记者来,都是想听我接着讲有关于在上星期上诉法庭就着两件刑期覆核案的裁决和昨天的游行。事实上,昨天晚上特区政府已经作出一个回应。我留意到今日律政司亦就着一些很具体的议题作了一些回应。
 
  我想讲几点。第一,就是市民的言论、集会、示威、游行的自由和权利是受到《基本法》保障。特区政府会竭尽所能维护市民享有这些自由和权利。具体来说,每一次这样的示威、游行,警务处都会用很多人手作出配合,确保示威游行在和平和尽量减少对于公众人士的影响下进行。但正如在上诉法庭的判词里指出,行使这些自由和权利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它亦会受到法律规管,所以如果在表达意见或进行示威的时候发生一些违法行为,亦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这次两宗覆核事件涉及的都是一些违法行为,所以有些说法指今次的当事人是「被政治迫害」或是所谓「政治犯」,我觉得这个说法是完全不正确,必须要作出这个澄清。
 
  第二点是有关于批评律政司,特别可能聚焦批评律政司司长今次作出的检控和刑期覆核是否一个政治检控、有否承受到政治干扰。我必须在此重申,这些指控、这些批评是全无理据的。律政司已经多次表明,案件无论在检控或在有裁决之后作出上诉也好,或是刑期覆核也好,都是按照律政司一直沿用的《检控守则》、适用的法律和证据去进行的。整个决定都是完全从法律方面考虑,绝对是没有,我再说,绝对是没有任何政治动机。而上诉法庭今次的裁决是接受了律政司申请的覆核,亦代表着其实律政司的申请覆核是有法律依据。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法治精神是香港回归二十年赖以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不希望有一些无理指控会动摇市民和国际社会对于香港法治精神的信心。
 
  第三点我想说的是,无论要保障市民的自由和权利,或者维护我刚才所说这么重要的法律精神,最重要的元素是司法独立,而国际社会一向对于香港的司法独立是高度认同的。如果大家记得我在七月一日的就职演辞里,亦提到我们的司法独立是在全球一百三十八个经济体里排行第八,在《普通法》适用地区里排行第三,所以这个得来不易、受国际认同的司法独立,我作为行政长官必须要坚持去维护的。所以对于有部分人士因为对于今次判刑的覆核对上诉庭的不满,或有不同意见,而对于法庭、或整个司法机关、或上诉法庭法官作出无理攻击,我都是表示极度遗憾。我觉得他们伤害的不单是个别法官,亦正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及我们最珍而重之的法治精神。任何对于法庭认为它今次的裁决受到政治的干扰,这些都是不负责任的言论。我留意到大律师公会和律师会都发了联合声明,就是正正指出这种指控是完全无理据的。至于详细有关于今次在其他方面,例如说量刑的覆核是「秋后算帐」、「双重判刑」、「政治检控」,我相信大家留意今日律政司作出的回应都已经说得很清楚。现在我想说几句英文,因为这事都是很多国际传媒关注的。
 
(待续)
 
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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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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