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回应传媒就乐华巴士总站设置车长休息室的查询
*********************
  就传媒对九龙巴士公司(九巴)在乐华巴士总站设置车长休息室一事的查询,房屋署发言人今日(八月十一日)回应如下:

  房屋署为牛头角乐华南及北邨的大厦公契经理人,须按公契规定管理屋邨公用地方。

  房屋署早前曾收到九巴申请在乐华巴士总站设置休息室,供车长休息。房屋署就此事一直积极与九巴保持联络,跟进申请,并正处理九巴在该巴士总站范围内一幅政府土地上兴建休息室的建议。

  九巴于八月九日在乐华巴士总站旁另一幅屋邨公用地方上放置临时休息室,事先未有知会乐华北邨大厦公契经理人,更未获事先批准,而有关的土地使用须取得地政总署及另一业权人领展的同意,才可落实。

  房屋署职员发现该临时休息室在没有向公契经理人申请及同意下而放置后,即时联络九巴的负责人,但他们拒绝移走该休息室,房屋署职员惟有按现时指引,在该休息室张贴通告,要求负责人在限期内移走有关休息室。

  虽然如此,房屋署职员会继续联络九巴的负责人,要求九巴就这临时休息室提出书面申请,房屋署会继续积极跟进有关的申请事宜。
 
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4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