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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度第四次校舍分配工作分配深水埗及大埔区空置校舍作有时限性资助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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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八月九日)公布,合资格的申办团体可透过二○一七年度第四次校舍分配工作,申请分别位于深水埗及大埔区的两所空置校舍。
 
  该两所空置校舍分别是位于九龙石硖尾南昌街221号前圣方济爱德小学校舍,及新界大埔大元邨前孔教学院三乐周桅学校校舍。有关空置校舍的资料载于附件。
 
  教育局发言人说:「为了应付深水埗及大埔区小一学位需求过去数年一直增加至预计二○一八/一九学年达高峰,以及纾缓预计未来数年小学学位的紧张情况,政府指定两所位于深水埗及大埔区的空置校舍,作有时限性扩充现有资助小学或营办全新有时限性资助小学之用。」
 
  「教育局初步计划成功的申办团体预期将由二○一八/一九至二○二六/二七学年于空置校舍营办学校,以纾缓预计深水埗及大埔区小学学位的紧张情况。当有关地区的小学学位供求稳定之后,获分配的校舍将需要交还政府,届时教育局会根据租约事先给予营办者合理时间通知后,要求营办者交回校舍。」
 
  发言人补充:「本局预期,分配工作完成后,成功申办的团体将充分利用有关校舍,在二○一八/一九至二○二六/二七学年期间,尽可能纾缓学位过渡性短缺。至于相关年期内每个学年实际营办的班数,则须按教育局的批准为准。」
 
  「校舍分配将以申办团体互相竞逐的方式进行。在审批申请时,教育质素将属首要考虑条件。考虑的因素包括申请学校或申办团体的办学纪录、提交的办学计划,以及当有时限性小学/扩充校舍结束时的人手安排等。倘若条件相若,则会优先考虑最能够在预定时间内提供学位以纾缓预计出现的小学学位过渡性紧张情况的营办者。就有时限性扩充现有资助小学的申请,营运现有学校和扩充校舍的行政安排也在考虑之列。」
 
  所有申请均会由校舍分配委员会审核,其成员包括政府及非官方人士。就营办全新有时限性资助小学的申请,每个申办团体可提交一份申请书。就有时限性扩充现有资助小学,申办团体可为每所拟扩充的资助小学提交一份申请,提交申请的申办团体亦必须为该拟扩充的小学的注册办学团体。
 
  如申办团体提交多于一份申请书,每份申请将独立处理。申办团体须填妥申请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办学计划书(办学计划书连所有附件在内不得超过十页,另附两页摘要)及现时营办学校一览表(如有)一并提交。办学计划书须列明抱负及使命、管理与组织、学与教、 校风及学生支援、学生表现指标及自我评估指标等。申办团体亦可以引用现正营办的其他学校及其办学纪錄作为例子,以支持是次的申办。
 
  根据教育局现行的校舍分配政策,在提交申请时,申办团体必须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获豁免缴税,以及:
 
(1)按《公司条例》注册成立(假如成功获分配校舍,申办团体须确保其组织章程细则包括分配校舍所需的全部标准条文);或
 
(2)按其他条例注册成立,而教育局常任秘书长在审阅该团体的章程后,认为可获考虑分配校舍。
 
  就有时限性扩充现有资助小学校舍的申请,申办团体须正在本港营办一间或以上的资助小学,并必须为申请学校的注册办学团体。
 
  二○一七年度第四次校舍分配工作的申请表格及其他参考资料,可于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tc/sch-admin/sch-premises-info/allocation-of-sch/index.html)下载,该网页亦备有更多有关是次校舍分配工作的资料。
 
  申办团体须于二○一七年九月十五日下午五时或之前,把已填妥的申请表、相关证明文件及22份办学计划书连摘要及现时营办学校一览表(如有)交抵教育局基础建设及研究支援分部(地址: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东翼六楼)。迟交、未填妥或以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书,概不受理。
 
  如有查询,可致电3509 8413或3509 8411。
 
2017年8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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