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入口商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罪成(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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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入口商分别从美国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今日(八月八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共被判罚款五万五千元。
今年一月及二月,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在香港海关协助下,在葵涌货柜码头截获五个进口货柜,报称载有废金属、手提电话配件及电子零件,实际载有废平面显示器、废电池和废印刷电路板等有害电子废物,进口香港作拆解或买卖。截获的有害电子废物市值合共约为二十六万元。该五个截获的货柜已即时被退回来源地,环保署亦已就有关退运通知当地执法机构。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截获的有害电子废物含多种重金属(如水银、铅及镍)和其他有毒化学物质,如不妥善处理会损害环境及公众健康。环保署按照《废物处置条例》严格监管有害废物的进出口,并一直着力打撃有害废物非法进口本港,所有被截获的货柜均会根据国际惯例退回来源地,并对涉案人士作出检控。
发言人提醒从事废料回收的进口商,切勿非法进口有害废物作任何用途(包括进口香港或经香港转运)。根据《废物处置条例》,任何人士未获发有效许可证而进口(包括转运)或出口有害废物即属违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重犯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完
2017年8月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