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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查询 香港与以色列就产业研发双边合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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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查询有关香港与以色列就产业研发双边合作的安排,创新科技署发言人今日(七月二十六日)回应如下:

  特区政府与以色列政府于二○一四年二月签订「香港与以色列就产业研发双边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这备忘录为创新科技署及以色列创新局(前称以色列经济部首席科学顾问办公室)提供合作框架,共同鼓励香港及以色列的机构合作进行产业研发和发展科技。

  两地政府于二○一五年十二月推出「香港与以色列研发合作计划」,鼓励香港及以色列的私营企业合作进行产业研发和发展科技。两地政府各自向其企业推广此计划。两地的企业可就他们的合作研发项目,向各自的资助机构提交项目建议书。计划全年接受申请。

  为促进两地企业的合作机会,创新科技署和香港科技园公司在过去三年共举办了三次「以色列一对一商业配对」,协助企业发掘及选择潜在的合作伙伴,已为32间来自以色列的企业及115间本地企业进行配对。至目前为止,仍未有企业就该合作计划提交申请。据悉,以色列方面亦未有相关申请。

  双方会继续努力,促成合作。
 
2017年7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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