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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调查注册中医处方含未标示西药药膏新增个案(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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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今日(七月十九日)正调查一宗有关注册中医处方含有未标示西药成分的药膏的新增个案,并呼吁相关病人提高警觉,如出现皮肤变白或搔痒等副作用,应尽快求医。

  署方呼吁,曾向注册中医周潮海求诊的病人,应注意其处方的药膏怀疑含有未标示西药。

  卫生署早前接获投诉,涉及一名一岁男婴曾获上述中医处方没有标示成分的黄色药膏治疗湿疹。政府化验所的化验显示,病人家人提交的药膏样本含第1部毒药「丙酸氯倍他索」。

  署方其后随即展开调查,并于昨日(七月十八日)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其间警方于牛池湾拘捕一名78岁男子,涉嫌售卖及管有第1部毒药、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抗生素。

  卫生署发言人说:「基于目前证据,有关药膏与六月二十一日公布筲箕湾的个案及六月二十七日北角的个案没有关连。」

  卫生署已发信予全港中医及中医团体,并已为中医专业团体代表举行简报会,提醒他们注意近期的个案,并重申中医在配发中药予病人时,不能含有西药,否则不但违反《中医药条例》(第549章)及相关中医守则,同时危害公众安全和健康。

  卫生署自六月二十一日起设立热线(2125 1133),从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运作,为曾获相关中医处方药膏的受影响市民提供相关资讯及健康建议,并收集流行病学资料,以助评估事件对公共卫生的影响。截至今日下午五时,共接获329宗查询,其中131人报称使用后出现怀疑副作用。

  发言人说:「病人使用后如出现怀疑副作用,应尽快求医诊治,特别是长期使用者应否停用。署方会发信予全港医生,提醒他们注意事件,如有怀疑中毒个案,应作呈报。」

  市民如存有相关药膏或其剩余,可于办公时间送交观塘巧明街100号Landmark East友邦九龙大楼16楼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跟进。

  发言人解释:「『丙酸氯倍他索』属皮质类固醇,是处方药物,只可按医生指示使用。不当使用皮质类固醇可引致严重副作用,例如库欣氏症候群,即出现圆脸及肌肉萎缩等病征。」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非法售卖或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每项罪行最高罚则分别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此外,《抗生素条例》(第137章)禁止非法售卖及管有抗生素,一经定罪,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30,000元及监禁一年。卫生署亦会将个案转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考虑作纪律处分。

  发言人建议:「湿疹病人应多加护理皮肤,经常使用合适的护肤产品滋润皮肤。切勿胡乱用药、自行购买药物或使用他人的药品。若用药后出现皮肤红肿或水泡,应立即停用及告知医护人员。」

  儿童如患湿疹,家长应保持家居整洁,空气清新凉快。洗澡不宜过久,水温要适中。同时,避免选购有毛的玩具,避免饲养宠物及种植含花粉植物。
 
2017年7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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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早前接获投诉,涉及一名婴儿曾获注册中医周潮海处方没有标示成分的黄色药膏治疗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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