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十一题:光污染
**********
  以下是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美芬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日本人接获数宗红磡居民的投诉,指称附近一间在今年四月开幕的酒店于晚间长时间亮着大型户外灯光装置,严重影响他们休息,部分人更出现眩光、失眠等健康问题。关于本港的光污染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环境保护署每年接获多少宗有关大型户外灯光装置造成滋扰的投诉,以及该署如何处理该等投诉;
 
(二)会否考虑在短期内采取措施,敦促相关企业(包括上述酒店)的负责人在深宵时分关掉其大型户外灯光装置,或缩短该等装置的亮着时间;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就立法规管光污染进行公众谘询,并启动立法程序;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在二○一四年一月至本年三月接获的户外灯光投诉个案数字(按户外灯光类别分项)载于附件。户外灯光装置类型众多,难以订定明确的标准来区分灯光装置的规模,因此环保署并没有大型发光装置的分项数字。
 
  环保署在收到户外灯光引致光滋扰的投诉后,会向有关灯光装置的负责人转达投诉人的关注及诉求,及劝喻他们参考《户外灯光装置业界良好作业指引》(《指引》),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灯光对邻近居民的影响。大部分灯光装置的负责人收到投诉后,都会尽量采取措施减少光滋扰。环保署亦会邀请有关灯光装置的负责人签署《户外灯光约章》(《约章》),鼓励他们在预调时间关掉对户外有影响的装饰、宣传或广告灯光。
         
(二)于本年四月中收到有关红磡酒店平台泳池射灯及地下咖啡店外墙招牌灯光的投诉后,环保署随即展开调查,发现上述户外灯光装置约在晚上十一时关上。环保署其后去信酒店转达区内居民的关注,及建议酒店参考《指引》,采取减低户外灯光装置引致光滋扰影响的措施。酒店于四月底以书面回覆,表示已于晚上约十时泳池关闭后关掉平台的射灯。酒店表示泳池牌照附有提供照明的条件,规定须为泳池边的所有行人通道及站立地方,以及泳池的水面提供一定的光度,以确保使用者的安全;除必需的照明外,酒店不会于深宵至清晨时分开启泳池的户外灯光装置,尽量减少灯光对邻近居民的影响。此外,酒店已于晚上十一时,在咖啡店停止营业后关掉地下的招牌灯光。
 
(三)政府于二○一一年成立的户外灯光专责小组(专责小组)于二○一五年四月在详细考虑公众参与活动所收集的意见后,向政府提交报告。该报告指出,公众参与活动所收集到的意见纷纭,从要求即时立法以至于反对任何形式的规管(包括自愿性的措施),回应者对户外灯光问题的意见分歧,显示社会对户外灯光采取严厉的规管例如法定管制,仍未有主流意见。因此,专责小组建议政府采取多管齐下的方法,包括推行自愿性质《约章》计划和重推《指引》,鼓励各界在预调时间关掉对户外环境有影响的装饰、宣传或广告灯光装置。
   
  政府正致力落实专责小组建议的多管齐下方法,包括推出《约章》,鼓励户外灯光装置的拥有人/负责人在预调时间(即晚上十一时或午夜十二时至翌日早上七时)关掉对户外有影响的装饰、宣传或广告灯光。《约章》已在二○一六年四月生效,至今已有超过4 800个物业和商户签署。签署名单和《约章》详情已上载www.charteronexternallighting.gov.hk
             
  为进一步推广《约章》,政府最近推出《伙伴计划》,邀请广告公司及商会/专业团体,透过其网络鼓励其他公司、业务联络人及伙伴、客户等为旗下设有户外灯光装置的处所签署《约章》。截至本年六月,已有四个机构参加伙伴计划。
                  
  环境局亦继续加强宣传推广《指引》,自二○一六年五月起举行多场讲座,呼吁各界在规划或管理其户外灯光装置时,采取《指引》提供的良好作业措施。此外,各政府部门均会于晚上十一时关掉所有用作装饰、宣传及广告用途的户外灯光,并遵从《指引》的要求。
                  
  环境局会在二○一八至一九年间,评估《约章》的成效,包括进行调查,以收集公众对光滋扰的看法、对《约章》的反应,以及商户如何回应市民的投诉等。政府亦会研究海外规管户外灯光的制度和经验,并评估该等标准和做法是否适用于香港,以研究有否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
 
2017年7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
即日新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