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物品管制修订清单七月三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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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修订附表1)令》(该命令)七月三日(星期一)生效。
 
  工业贸易署(工贸署)发言人说:「该命令的目的是更新香港自二○一五年修订该附表1的战略物品管制清单后,国际防止武器扩散管制组织对战略物品管制清单所作的变更。」

  根据《进出口条例》(第60章),战略物品的进出口受到由工贸署署长签发的许可证所管制。
 
  市民如欲查询有关修订,可联络工贸署战略贸易管制科(电话:2398 5587 或电邮:stc@tid.gov.hk)。​工贸署的部门网页也列载了有关修订的详情。



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