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三题:安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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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小丽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萧伟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今年六月六日,一名老翁涉嫌将妻子勒毙。据报,该宗惨剧怀疑是因老翁抵受不住长期照顾年老妻子的压力所引致,并且是今年一月至今第二宗同类案件。有社工指出,上述案件反映政府向长者提供的服务及向护老者提供的支援不足够。他们又指出,虽然社会福利署(社署)透过关爱基金推行「为低收入家庭护老者提供生活津贴试验计划」(试验计划),向合资格的护老者发放每月2,000元的津贴,但该金额并不足够。此外,社署至今尚未全面以个案管理模式向长者提供照顾服务及向护老者提供支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共有多少间由受资助机构营运的长者地区中心及长者邻舍中心向独居长者、双老家庭的长者及隐蔽长者提供外展服务,以及每年提供该类服务所涉的人手及开支为何;有否检讨现时政府为该类服务提供的资助是否足够;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计划全面以个案管理模式向长者提供照顾服务及向护老者提供支援,即由个案经理持续就长者所需的照顾服务及护老者所需的支援作出统筹及转介;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社署已委托一所研究中心评估试验计划第二期的成效,有关评估的最新进展为何;当局会否改善试验计划,例如(i)放宽申请资格(包括豁免护老者的经济审查和检讨其每月照顾长者的时数要求)、(ii)提高生活津贴的金额,以及(iii)把试验计划恒常化,并制订及推行护老者津贴政策;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居家安老为本,院舍照顾为后援」是政府的基本安老政策。事实上,居家安老是大部分长者的心愿,对很多有长期护理需要的长者而言,只要有足够的社区照顾及支援,他们仍可继续留在家中安老,而护老者在协助长者居家安老方面,亦担当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政府在社区层面透过73间长者日间护理中心/单位、34队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队,以及60队综合家居照顾服务队,提供一系列以中心为本及家居为本的社区照顾服务,以协助长者居家安老。此外,全港18区共有210间津助长者中心(即长者地区中心及长者邻舍中心),在地区层面为长者及护老者提供不同的支援服务,例如辅导、转介、协助处理长期护理服务申请、情绪支援、健康教育、安排社交及康乐活动、膳食服务,以及护老者培训等。资助长者社区照顾及支援服务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的预算开支约为二十三亿元。

  就刘小丽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现时所有210间津助长者中心均会为社区上隐蔽及需要照顾的长者(包括独居及双老家庭)提供外展服务。各长者中心的社工会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了解长者及其家庭的支援网络(例如长者是否与家人同住,或有否足够的亲友/邻舍支援),从而为他们提供适当的服务。此外,全港41间长者地区中心辖下的长者支援服务队会透过不同的外展服务及社区网络,包括在地区设立流动摊位及处理其他社会福利单位的转介等,识别有潜在需要的长者。服务队会定期以电话和家访关顾长者,并因应他们的需要提供情绪支援和辅导,以及转介长者接受常规服务协助,使有需要的长者(包括独居及双老家庭),得到适切的支援。

  在津助长者中心的人手及开支方面,由二○○七至○八年度起,政府为当时全港所有长者地区中心及长者邻舍中心提供约四千二百万元的额外全年经常性拨款,让每间中心增聘一名社工,加强独居及隐蔽长者外展服务。政府自二○○八至○九年度起进一步提供约一千八百万元的全年经常性拨款,让每间长者地区中心再增聘一名社工,以加强对长者的个案工作服务,包括辅导和转介服务。另外由二○一四至一五年度起,政府增拨全年经常性拨款约一亿三千五百五十万元予全港所有210间津助长者中心,包括提升51间长者活动中心的服务至长者邻舍中心水平,以及为210间津助长者中心增聘人手和增加活动经费,以加强资讯发放、辅导服务及护老者支援等,务求令在社区生活的长者及护老者得到更好的支援服务。

  总的来说,在整笔拨款津助制度下,服务营办者可灵活调配资源及安排适当人手,以符合《津贴及服务协议》的要求。为了增加社会福利署(社署)计算资助额的透明度,社署已陆续将经整理的受资助服务估计人手编制范本上载于社署网页。应注意的是估计人手编制只用作计算受资助服务的资助额,不应以此作为受资助服务人手安排及员工组合的基准。现时,适用于长者地区中心及长者邻舍中心的估计社工人手编制表列如下:
 
服务类别 估计社工人手数目
长者地区中心 11
长者邻舍中心 4.25

(二)在二○一三年九月开展的第一阶段「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下,认可服务提供者会进行个案管理,按服务券使用者的护理需要,为他们拟备个人护理计划,并定期进行检讨及更新计划。第二阶段试验计划已于二○一六年十月开展,除了认可服务提供者继续进行上述的个案管理外,社署亦已成立中央工作组,作为有意使用服务券的长者及其护老者的第一个联络点,并联同负责工作员提供专门的支援和协助,包括提供认可服务提供者的资讯;并协助长者及护老者决定是否申请服务券、选择合适的认可服务提供者和社区照顾及/或支援服务组合(如复康运动、个人照顾服务和护老者培训等),以及在有需要时转换认可服务提供者等。

  为加强对长者的社区照顾及协助他们居家安老,政府将最快于二○一七年第四季和二○一八年第一季分别推行「支援身体机能有轻度缺损的长者」试验计划及「支援在公立医院接受治疗后离院的长者」试验计划。「支援身体机能有轻度缺损的长者」试验计划亦会引入个案管理模式,服务提供者须参考评估结果,按合资格长者的身体健康状况,与长者及其护老者协商并为长者制订个人照顾计划,让长者可按其需要选择合适的服务提供者及服务组合,以接受单项或多项家居为本的膳食及/或家居服务(例如家居清洁及护老者支援等)。服务提供者亦须安排他们接受预防身体机能衰退的服务(如健康运动及个人健康管理等),并定期检视个案,以确保长者获得适切的服务。

  而在「支援在公立医院接受治疗后离院的长者」试验计划下,社署将会成立主要由社工组成的「离院支援组」,与相关医院紧密合作,因应长者的需要,为长者制订出院支援计划,安排他们接受离院后的社区康復服务及合共为期不超过六个月的过渡期院舍住宿照顾及/或社区照顾及支援服务(包括个人照顾、日间护理服务及护老者支援服务等)。服务提供者须配合服务使用者的个别需要而提供服务。「离院支援组」社工会为长者订定个人照顾计划,在服务过程中定期协助检视长者各方面的状况,并会适时评估长者在过渡期服务后的服务需要,以作出适当转介,尽可能让长者无缝地连接到所需的长期护理服务,持续支援长者居家安老。

(三)政府于二○一四年六月推出由关爱基金拨款的「为低收入家庭护老者提供生活津贴试验计划」,为低收入家庭的护老者发放生活津贴,以补贴他们的生活开支,让有长期护理需要的长者能在护老者的协助下,得到适切的照顾及继续在熟悉的社区安老。第二期试验计划已于二○一六年十月开展,为期两年。为让更多符合资格的护老者受惠,第二期试验计划增加了2 000个名额,使整项试验计划的受惠名额总数增至4 000个。试验计划每月为符合资格的护老者提供2,000元的生活津贴;如护老者同时照顾超过一名长者,每月最多可获发放4,000元津贴。试验计划由长者地区中心及长者邻舍中心作为服务提供单位,为护老者及长者提供所需的支援和跟进,包括安排培训、进行家访,以及在有需要时为护老者提供情绪辅导等。

  社署已委托香港大学秀圃老年研究中心为第二期试验计划及另一项同时于二○一六年十月开展的「为低收入的残疾人士照顾者提供生活津贴试验计划」作出评估,以协助政府考虑两者的未来路向,届时将一并检讨现时的申请资格、津贴额及考虑是否将试验计划恒常化等相关事宜。评估研究预计于二○一八年第三季完成。



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