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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五天工作周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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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伟强议员的提问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张云正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由二○○六年起分阶段实施五天工作周,以改善公务员的家庭生活质素。在这个政策目标下,政府鼓励各决策局及政府部门,在恪守四项基本原则(即不涉及额外人手资源、不减少员工的规定工作时数、不削减紧急服务,以及在星期六/日继续维持必需的柜台服务)的情况下推行五天工作周。据悉,目前仍有27%的公务员未能受惠于五天工作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没有按五天工作周模式工作的公务员人数,并按决策局及政府部门列出分项数字;
 
(二)各政府部门近年推行的五天工作周试行计划的成效为何;政府会否鼓励更多政府部门推行该等试行计划;及
 
(三)会否考虑检讨上述四项基本原则,以期有更多公务员可受惠于五天工作周?

答覆:

主席:

  政府自二○○六年起分三阶段实施五天工作周,其目标是基于不影响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以及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大前提下,以可行方法提高公务员的家庭生活质素。因此,推行这方面的工作时必须恪守以下四项原则:

(甲)不涉及额外人手资源;
(乙)不减少员工的规定工作时数;
(丙)不削减紧急服务;及
(丁)在星期六/日继续维持必需的柜台服务。

   为了监察进度,我们每两年都会就各政策局及部门推行五天工作周的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截至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约有115 500名(注)公务员(即占实际员额约73%)正按照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

  鉴于实际运作需要,部分公务员无可避免地未能以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他们主要集中在负责执法、旅客/货物出入境检查、惩教院所管理,以及提供出入境事务柜台、社会福利、康乐文化、邮务及环境卫生服务等的部门。

  虽然如此,多个部门近年仍积极推行试行计划,令超过700名员工自二○一四年九月来成功转为以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现时尚有三个部门中超过400名同事正进行试行计划或检讨试行计划的成效,我们会继续鼓励各部门探讨如何让更多员工改行五天工作周。

  五天工作周是一项家庭友善措施,并非服务条款的一部分,必须在提高公务员的生活质素和善用公帑两者间取得适当平衡,因此政府现阶段无意修改上述四项原则。

注:统计数字包括纳入五天工作周试行计划的员工,但不包括在官立学校、司法机构、医院管理局、职业训练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廉政公署及法律援助服务局任职的公务员。
 
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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