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八题:为在香港境外遇上困难的香港居民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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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署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书面答覆:

问题:

  港人在海外因涉嫌贩毒而被拘捕的案件时有所闻,例如区永祥先生、客死异乡的张泰安先生,以及怀疑因冤狱而被菲律宾当局判处入狱40年而现正等待上诉的邓龙威先生等人的案件。近日,有三名19至24岁青年人乘搭航机从巴西抵达泰国曼谷机场时,被当地缉毒人员从其行李暗格中搜出12.3公斤市价约1,000万港元的可卡因,因而被捕。他们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关于政府向在海外因涉嫌贩毒而被施加刑事强制措施的港人提供协助,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据报上述三名青年人受一名水货客以每人8,000元的酬劳招揽贩毒,并与该名水货客透过即时通讯程式WhatsApp内群组互通消息,当局有否评估,过去五年,有多少名港人加入了类似的群组,以及当中有多少人可能曾贩毒;

(二)有否研究现时有多少个团体透过社交网站招揽港人从事水货活动甚至贩毒,以及当中有多少个团体怀疑由黑帮分子或贩毒集团操控;

(三)有何政策专门打击透过社交网络及智能手机应用程式等渠道招揽青年人从事水货活动、贩毒或其他违法行为;在调查期间,当局有否透过「放蛇」行动深入搜证;

(四)政府向上述三名被捕青年人提供了什么协助,包括确保他们在泰国获得公平、公开审判的协助;

(五)对于仍在菲律宾等待上诉的邓龙威先生,政府近月有否为他及其家属提供任何协助;鉴于据悉英国驻菲律宾大使馆较政府及国家外交部更积极向邓先生提供协助(包括就法律援助提出上诉、定期监狱探访及财政支援),政府会否更积极地向邓先生提供协助,以及促请国家外交部向邓先生提供更多协助;及

(六)鉴于本人得悉,多年来有市民讥讽政府对在海外服刑港人的福祉「袖手旁观」和态度被动,而提供的协助亦成效不彰,政府会否就此作出检讨;会否与英国驻菲律宾大使馆合作,积极为怀疑遭到不公平审讯的邓先生提供协助,确保他上诉时获得公开、公平和合理的审判?

答覆:

主席:

  就谢议员的提问,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执法部门一直密切留意本地及外地的贩毒趋势,并与海外执法机关保持紧密联系,交换情报及适时采取联合行动,以打击各类贩毒活动。其中,警方毒品调查科不时作网上巡逻,并就牵涉毒品的网页作适当调查和跟进行动。打击黑社会活动及毒品罪行一向是警务处的重点工作,警方会继续致力开展情报主导的行动,全力打击黑社会、犯罪集团、有组织罪行及贩运毒品活动,特别是利用学生及青少年进行的犯罪活动。

  警方并无提问中所要求的分项数字。

(三)警方毒品调查科会继续进行网上巡逻,以打击网上贩毒活动。警方亦会继续透过不同渠道,例如社交媒体,宣传禁毒讯息,提醒青少年切勿为赚快钱而参与贩毒活动。此外,警方会继续积极追查利用青少年贩毒的贩毒集团,并适当地根据《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第56A条,向法庭寻求对利用青少年贩毒的不法之徒加重刑罚,藉此加强阻吓作用。

(四)至(六)特区政府一向致力为在香港境外遇上困难的香港居民提供协助。一般而言,特区政府收到有关香港居民在外地被拘留或监禁的求助,或国家驻外使领馆通知入境事务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小组)关于香港居民在外地被拘留或监禁的事宜后,小组会和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公署)、国家驻外使领馆及相关政府部门联系,并因应个别个案的性质、情况和求助人的要求,提供可行及适切的协助。特区政府和国家驻外使领馆跟进求助个案时,必须尊重和遵守当地的司法制度。

  就问(四)中提及的个案,小组在接获当事人家属求助后,已透过公署及国家驻泰国大使馆了解情况,并已按当事人家属的意愿提供可行协助,包括透过国家驻泰国大使馆确定当事人的拘留情况及地点,并敦促当地相关部门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依法、公平处理有关案件;提供当地律师和翻译员的资料;协助家属了解相关探视安排等。我们会继续与公署及国家驻泰国大使馆保持联系,为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可行及适切的协助。

  就问(五)及(六)中提及的个案,小组一直就有关个案与公署及国家驻菲律宾大使馆保持联系,因应当事人或其家属的要求尽力提供可行协助。多年来,小组在每次收到当事人或其家属的求助要求后,都会即时因应情况和有关要求的性质,透过国家驻菲律宾大使馆跟进个案或作出相关安排,包括要求当地相关部门依法、迅速、公平和公正审理有关案件等。国家驻菲律宾大使馆亦曾多次派员探视当事人,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物品及食物,及多次协助当事人向当地政府反映诉求,并曾协调当地华人协助当事人聘用翻译。我们会继续关注个案,为当事人提供可行协助。



2017年6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