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有关新申请为资讯科技界功能界别选民事宜
*******************
  传媒今日(六月二十日)报道有个别资讯科技界功能界别的订明团体没有按规定向选举事务处提交会员资料,以致有个别选民资格被取消,并指过程中选举事务处从没联络当事人查询,选举事务处作出以下声明:
 
  《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的第20Z及25条订明资讯科技界功能界别的组成及该功能界别的选民登记资格。
   
  选举事务处于每个选民登记周期会向所有订明团体索取符合选举法例所订明有关功能界别的选民资格的最新会员资料,作处理新登记申请及查核选民登记资格之用,以确定相关人士是否符合资格登记为有关功能界别的选民,并将不再符合资格的选民剔除。
 
  鉴于早前公众对资讯科技界选民资格的关注,政府现正从政策和法例层面,检视资讯科技界功能界别选民基础的划分。与此同时,选举事务处在本选民登记周期严谨地按照规定,就每宗欲登记为资讯科技界功能界别选民的新申请个案,要求申请人的相关订明团体提供该申请人符合登记为资讯科技界功能界别选民资格的证明,例如申请人的相关学历及/或工作经验的证明文件。处方在处理有关新登记申请时,亦已主动联络所有申请者要求澄清或提供所需资料。
 
  报道所提及的个案是有关资讯科技界功能界别的新登记申请。鉴于部分订明团体或申请人没有按规定提供所需资料或所提供的资料有所缺欠,及/或申请人所属的订明团体未有确认相关申请人符合资讯科技界功能界别的选民登记资格,因此选举登记主任在本选民登记周期收到的151个新登记申请中,因未能信纳其中130个个案符合登记资格而没有接纳这些登记申请,选举登记主任亦不会将这些申请人载入二○一七年资讯科技界功能界别临时选民登记册。
 
​  一如既往,选举事务处会继续严格按照法例和规定核实所有登记申请,以确保选民登记册资料的准确性及选举制度的公平和公正。处方亦已将有关登记申请的结果通知每位相关申请人。
 
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36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