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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法定图则注释总表、法定图则词汇释义及概括用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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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今日(六月十六日)发布法定图则注释总表、法定图则词汇释义及概括用途名称修订本,以反映新兴用途及过去多年的新发展。

  为支持艺术发展及善用工业大厦(工厦)的楼面面积,「艺术工作室(直接提供服务或货品者除外)」用途自二◯一五年起在部分分区计划大纲图中被纳入位于「工业」地带、「住宅(戊类)」地带,及「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地带内工厦或工业--办公室大厦的经常准许用途。法定图则注释总表及「工业」地带的相关规划意向亦作出修订,为其他分区计划大纲图将来的修订提供指引。

  词汇释义的修订包括把由政府提供及其处理量少于每日5 000立方米的小型污水处理/隔筛厂纳入「公用事业设施装置」的词汇释义内,以便在乡郊地区提供这些设施。「公用事业设施装置」及「污水处理/隔筛厂」的词汇释义,及「公用事业设施装置」的概括用途名称亦会作相关修订。

  为容许工业大厦一般可容纳的新兴用途如水培生产及水产养殖场,词汇释义会新增「以科技为基础的作物及水产养殖生产(直接提供顾客服务或货品者除外)」用途。此用途被视为「非污染工业用途」,所以在「工业」地带及「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地带,和「住宅(戊类)」地带内的工厦或工业--办公室大厦属准许用途。

  其他修订包括更新「熟食中心」的词汇释义,以更准确反映熟食中心的营运模式;更新「政府用途」及「办公室」用途的概括用途名称,视位于商业大厦中的政府办公室为「办公室」用途;法定图则注释总表亦会作出轻微的技术修订,以反映现时部分分区计划大纲图中的条文。

  以后在修订分区计划大纲图时,会纳入法定图则注释总表的修订。

  经修订的法定图则注释总表、法定图则词汇释义及概括用途名称现置于香港北角渣华道三百三十三号北角政府合署十五楼的城规会秘书处(电话:二二三一 四八一◯或二二三一 四八三五)、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及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
 
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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