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制订单车友善政策,将单车定为交通运输工具」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六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制订单车友善政策,将单车定为交通运输工具」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代)主席:
 
  感谢许智峯议员就「单车友善」政策提出的议案,以及陆颂雄议员、陈恒镔议员、姚松炎议员和莫乃光议员提出的修正议案。
 
  在此开场发言,让我扼要讲述政府的「单车友善」政策。
 
  香港的运输政策一直以公共交通为本,每日有超过九成约1 200万的出行人次是使用公共交通,为全球各大城市之冠。除了鼓励使用公共交通,政府致力推动「绿色出行」,进一步减低交通运输所产生的碳排放量,应对气候变化。单车和步行,都是理想的短途低碳出行模式,连接「首程」及「尾程」,在条件许可下减少市民需要乘坐机动交通工具的需要,亦对身体健康比较有益。所以,我们同意应促进「易行」及「单车友善」环境。
 
  现届政府明确把单车定位为短途代步交通工具。我过去在不同场合,包括二○一四年一月在交通事务委员会会议上简介施政报告,以及去年一月书面答覆立法会议员的提问时,都清楚说明政府早已视单车为绿色代步工具,而非只用作康乐用途。就此,我们和刚才发言的几位议员的目标是一致的。
 
  目前,政府致力在新市镇和新发展区推动「单车友善」环境,因为这些地区的单车径网络较为完善,因而较适合以单车作为代步工具。至于市区,情况比较复杂,由于道路交通一般非常繁忙,路窄人多,巴士及小巴路线频密,路旁上落客货活动频繁,经常有车辆驶经并需要在路旁短暂停留。就以九龙上海街为例,该路段共有7个巴士站,有11条巴士线,每日有690班次驶经,接载约4万人次,还有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如的士、小巴以及商用车辆的上落客货需要。

  在道路安全的大前提下,政府一直采取较审慎的态度,目前我们的确不鼓励市民在市区繁忙路上以单车作为交通工具。至于有否条件扩阔部分市区道路,须务实研究具体情况而不能单靠感觉。
 
  数字显示,涉及单车的致命或严重交通意外大多发生在行车道路上。在过往五年内,全港发生在行车道路上而涉及单车的致命及严重交通意外平均每年有255宗。
 
  在上述的「单车友善」政策下,不同政策局和部门均在其工作范畴下推展配合措施。例如,发展局就新发展区的单车径网络进行全面规划,及推动新界单车径网络的工程项目;而运输及房屋局则积极推动单车在新市镇作为短途代步工具。现时,全港单车径总长度达到223公里,连接新界新市镇如沙田、大埔、天水围、元朗和屯门等主要地区。
 
  为进一步扩展单车径网络,发展局及其辖下的土木工程拓展署正分阶段推展主干线超过80公里的新界单车径网络,包括马鞍山至屯门段,以及屯门至荃湾段。其中马鞍山至上水段,以及屯门至元朗段已经完成。
 
  此外,将来新界的新发展区,例如规划中的洪水桥、元朗南等,会提供配套完善的单车径网络,方便市民在区内以单车代步,营造绿色社区。在市区,政府在规划个别具条件的项目时,亦会考虑引入单车径网络,例如在前启德机场新发展区,便规划了区内约13公里长的单车径,还会研究伸延至兴建中的沙中线港铁站。另外,拟议由北角油街至鰂鱼涌海裕街之间的东区走廊下兴建约2公里长的行人板道,亦有建议在行人板道上设置单车径、单车租赁及停泊设施等,现时正谘询相关持份者。
 
  有议员提出,既然市区难以觅地兴建单车径,则政府可考虑在市区非主要干道设立「单车专用」或「单车共融」行车线。亦有意见提议容许在较宽敞的行人路上踏单车。不过,我们要留意单车最高速度可达每小时20至30公里,远较行人的步速即每小时3至4公里为快,若容许骑单车者及行人同时使用行人路,一定会产生安全风险,尤其是对使用行人路的长者及幼童。从道路安全的角度而言,由于单车、行人及汽车的速度不一,共用道路并非理想或稳妥的做法。政府认为,划设与行人道及行车道分隔的单车径让单车行驶,是比较安全的做法。所以,我们在推展使用单车作短途代步和推动单车友善环境时,也需要兼顾道路安全。
 
  除了发展单车径网络,政府近年亦致力改善单车配套设施。就现有九个新市镇,即沙田/马鞍山、大埔、上水/粉岭、元朗、天水围、屯门、荃湾、东涌及将军澳的单车设施,运输署在二○一三年聘请了顾问研究改善方案,并已大致完成研究。顾问拟定了约900个建议改善地点,涉及的改善措施,包括增加公共单车泊位和在一些急弯、陡斜坡道和行人过路处增设安全设施,包括刚才一些议员提及装设弹性塑胶护柱以分隔双程单车径,以保障骑单车者和行人安全。第一批涉及约100个地点的改善工程,已于去年分阶段开展,希望于两年内完成。至于余下约800个建议改善地点,亦会因应资源和可能比较复杂的施工程序去落实。
 
  就单车径及单车设施的管理,路政署会定期派员巡查及进行不同规模的维修保养。视乎单车径的位置及交通流量,这些巡查约每一至三个月进行一次。此外,亦会为单车径每半年进行一次详细巡查,了解单车径的表面及结构情况,以便筹划保养工作。在单车设施的设计方面,政府亦有考虑骑单车人士的需要,例如现时集水沟渠盖的设计,间隔上已避免纵向间隙,防止单车在驶过时被卡在渠盖间隙而令骑单车者受伤。运输署严格按照法例规定,在单车径上设置相关的交通标志,并会不时检讨这些标志的设计,确保能为骑单车者提供清晰的指示。
 
  (代)主席,要推动「单车友善」环境,正如刚才几位议员发言时指出,一个重要的配套措施就是要提供适当的单车泊位。根据《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一般而言,单车停放设施应设于较大型的住宅发展、公共运输交汇处、铁路站和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等地方。就住宅发展而言,若发展项目连接直达铁路站的单车径,便应设置单车泊位。泊位的数目视乎与铁路站的距离而定:若与铁路站的距离为少于两公里,则每15个单位应提供一个单车泊位;若距离为两公里以上,则应每30个这类单位提供一个单车泊位。
 
  此外,视乎地区的实际需要,运输署会建议较《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为高的单车泊位数量。例如,位于白石角及马鞍山个别住宅项目,均采用了每10个单位提供一个单车泊位的标准。若铁路站连接单车径,则铁路站须提供指定的单车停泊处,并以铁路站周边两公里的范围人口计算,每一万人提供最少30个单车泊车位。
                    
  现时,全港共有超过57 000个免费公共单车泊位。运输署就新市镇单车网络进行的顾问研究,其所提议的900个改善地点,其中290个为新增泊单车地点,将增加合共约7 000个单车泊位。
 
  除了提供传统的单车泊位外,运输署亦正在更新《运输策划及设计手册》,将新式单车泊架,例如「双层单车泊架」和「一上一下式泊架」等设计,列为标准设计,并会就各区的实际情况,考虑在适合的地点设置这些新式单车泊架,增加可停泊单车的数目。
 
  在优化单车硬件设施的同时,政府亦一直推展其他「单车友善」辅助措施。就携带单车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方面,政府鼓励公共交通服务营办商,在不影响安全及乘客便利下,容许乘客携带单车。现时,专营巴士乘客可携带经妥善折合并置于袋内的单车,只要摆放时不会对其他乘客构成危险或占用座位;港铁公司则容许乘客携带一辆经折合或拆除一个车轮的单车,并因应持份者的意见,正检讨有关安排,希望在不影响铁路运作安全顺畅的大前提下,充分考虑持份者的意见。
 
  (代)主席,加强骑单车人士和其他道路使用者对使用单车作代步工具的安全意识,亦至为重要。政府一直与道路安全议会携手推动宣传教育,举办不同活动,以提高市民在骑单车时的安全意识,提醒驾驶人士和骑单车人士应互谅互让,避免发生意外。此外,运输署透过一站式资讯网站「单车资讯中心」,为市民提供骑单车相关的资讯,例如主要单车设施位置和相关法例等。
 
  随着科技发展,社会近年出现新的单车种类,例如刚才有议员提及的电动辅助单车。根据现时《道路交通条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电动辅助单车属于「汽车」类别,须先向运输署登记及领牌。但由于现时电动辅助单车的设计,通常不能达到「汽车」的安全和性能标准,因此未能获到登记或领牌。然而,我们理解电动辅助单车为骑单车者带来方便,因此运输署正积极研究电动辅助单车合法化的可行性,但可能需要限制电动辅助单车辅助动力的最高行驶速度,以确保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另一个近年流行的单车出行模式,是内地和其他一些城市所出现的种种自助单车租赁服务。正如行政长官在今年的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会研究如何协助团体以非牟利及自负盈亏形式营办社区单车租赁服务,作为「首程」及「尾程」的短途接驳。现时,单车租赁业务无须特别领牌经营。近月,有私人公司推出自助单车租赁业务,但在个别地区引起有关霸占公共单车泊位和利用公共资源作牟利活动等争议。政府的立场是这些服务必须遵守法例,包括与违例停泊单车相关的条例。政府部门会按一贯程序处理单车违泊问题,不论是传统非自助模式租赁的单车、自助模式租赁的单车、抑或是私人拥有的单车。政府会密切注视有关情况,有需要时会考虑应否作出规管和其他对应的措施。
 
  (代)主席,政府是认同推广「单车友善」环境的必要,但需从现实的条件稳步推进。香港地少、人多、车多,商业经济活动频繁,如何照顾七百多万市民每日上班上学和消遣娱乐等出行需要,同时兼顾货运业界的物流经济活动,是我们面对的一个非常重要挑战,须寻求一个合理及多元的格局。政府会继续因应实际情况,包括社会、地理、道路情况和安全考虑,在顾及不同道路使用者需要的情况下致力推动「单车友善」环境。我们目前的策略或仍有改善空间,我们的努力或仍需加强。我们愿意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移风易俗,不单涉及思维的转变,更加涉及现实条件的稳步改善。
 
  (代)主席,刚才议员议案和修正议案的一些建议,我们认为是值得跟进考虑的。在稍后总结发言时,我会再回应议员提出的建议和关注。(代)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7年6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52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