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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和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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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容海恩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于二○一○/二○一一财政年度分阶段在全港不同地区推行个案管理计划,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提供社区支援服务,并于二○一四/一五财政年度把该计划扩展至全港18区。截至去年三月三十一日,医管局共聘用327名个案经理,照顾逾15 400名严重精神病患者(即平均每名个案经理需照顾约47名病患者)。有精神病关注组指出,个案经理近年的流失情况严重,人手短缺问题日趋严重(例如现时某医院联网的个案经理与病患者比例高达1:70)。该等关注组亦指出,抗精神病长效针剂(长效针剂)有助减低病患者(特别是未有依时服药的病患者)的复发机会,而早期病患者若接受长效针剂,可得到较佳治疗效果,长远对病患者及其家属均有好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按医院联网划分的个案经理数目及他们照顾的严重精神病患者数目(以表列出);

(二)是否知悉现时医管局根据甚麽准则决定哪些严重精神病患者须由个案经理照顾,以及现时每宗个案平均的跟进时间;

(三)是否知悉现时没有个案经理照顾而病情属稳定但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数目;医管局有否循其他渠道跟进和监察该等病人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现时有不少先进国家(例如澳洲、美国等)的相关个案经理和病患者比例约为1:20至1:25,是否知悉医管局有否评估需要增聘多少名个案经理才可与该等国家看齐;若医管局有评估,结果为何,包括需要增聘的个案经理数目、实施时间表和所涉开支分别为何;医管局会否制订短、中、长期改善措施,以减轻个案经理的工作量;

(五)是否知悉医管局会否就提升个案管理的水平制订长远策略;若医管局会,有关的长远策略的具体内容和推行时间表为何;医管局有何措施加强个案经理的培训;

(六)是否知悉医管局在本财政年度有关严重精神病患者的药物预算开支为何,以及该预算开支与上财政年度的实际开支如何比较;

(七)是否知悉在上财政年度各公立医院的精神病患者当中,分别服用(i)第一代及(ii)第二代口服抗精神病药物,以及接受(iii)第一代及(iv)第二代长效针剂的病患者数目及其百分比分别为何(以表列出);及

(八)会否向医管局增拨资源,使更多精神病患者获提供长效针剂,尤其是副作用较少的第二代长效针剂;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长远而言,有否计划将长效针剂列为医管局药物名册的第一线药物?

答覆:

主席: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精神科专科以跨专业的模式,由包括精神科医生、精神科护士、临床心理学家及职业治疗师在内的团队,根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及临床需要,提供一系列适切的治疗和跟进,包括住院、专科门诊、日间復康训練及社区支援服务等。我现就问题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至(五)医管局的社区精神科,一直为有需要的病人,按照他们病情的严重程度、临床需要和风险,为他们提供不同的社区精神科服务,包括精神科社康服务、个案管理计划、社区专案组及精神健康专线等。

  医管局自二○一○/一一年度起在社区精神科下分阶段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推行个案管理计划,主动为居于社区的严重精神病患者提供深入、持续及个人化的支援。计划中的个案经理会与其他服务提供者紧密合作,特别是与社会福利署(社署)设立的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合作,为目标病人提供社区支援。这项计划于二○一四/一五度已扩展至全港18区,使更多病人受惠。

  附件表一载列过去三年,医管局的个案管理计划的个案经理及处理个案数目。

  现时,医管局辖下的精神科医生会视乎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及临床需要,决定是否需要将他们转介至社区精神科跟进。病人亦可循不同途径,例如经由社署资助的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或社会工作者,获转介接受社区精神科服务。社区精神科服务跨专业团队会在接获转介后,为他们提供适切的社区支援服务。

  除小部分拒绝接受服务的患者外(注一),所有合适病人均会按照其病情的严重程度及临床需要,获安排接受社区精神科不同的跟进服务。

  社区精神科服务下的每宗个案的探访次数及时间长短各有不同,视乎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和临床需要及风险而定,因此医管局未有备存每宗个案的平均跟进时间。

  精神健康检讨委员会于今年四月发表《精神健康检讨报告》(《报告》)。当中,《报告》建议医管局为进一步加强向严重精神病患者提供支援和减轻个案经理的负担,应改善个案经理与严重精神病患者的比例,并订下初步目标为在三至五年内由现时的1:50降至约1:40。有鉴于此,医管局会于今个财政年度内全面检讨社区精神科服务的规划及个案经理的人手和培训安排。

(六)至(八)医管局多年来一直采取措施,增加使用副作用较少及证实具臨床療效的新一代精神科药物,包括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抗认知障碍药物及治疗注意力不足/过度活跃症的药物。精神科专科医生会因应个别病人的临床需要和根据临床治疗常规指引,并参考病人的意愿后,适切地为病人提供所需的药物治疗。在公立医院服用或使用新一代抗精神病药物或针剂(注二)的病人,由二○一○/一一财政年度约39 200人,增加至二○一六/一七财政年度82 300人,增幅达110%。

  医管局已于二○一四/一五财政年度将所有口服新一代抗精神病药物(除有较复杂副作用的氯氮平外),在医管局药物名册中从专用药物转为通用药物,让所有相关药物成为第一线药物。

  现时,新一代抗精神病长效型针剂已被纳入医管局药物名册中的专用药物,精神科专科医生会因应个别病人的临床需要和根据临床治疗常规指引,适切地为病人提供所需的药物治疗。

  附件表二列出在二○一六/一七财政年度,医管局辖下精神科服用传统及新一代口服抗精神病药物、以及使用传统及新一代长效型针剂的病人数目及其所占全部精神科病人的百分比。

  医管局设有既定机制,由专家定期研究及检讨病人的治疗方案和药物,按情况作出修订。过程中会考虑科研实证、临床风险及治疗效益、科技发展和病人团体意见等。医管局会继续密切留意新精神科药物临床及科研实证的最新发展,继续以善用公共资源的原则,为有需要病人提供最适切的药物治疗,并按既定机制检讨和引入新药,以及制订这些药物的临床使用指引。

注一:如病人属根据《精神健康条例》(第136章)第42B条获有条件释放的病人,院长可要求病人必须接受社区精神科服务,否则可将病人召回精神病院。

注二:包括长效型及短效型针剂。
 
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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