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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七月再次推行广东计划下为期一年的一次性特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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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六月十四日)公布,将于七月一日起再次推行广东计划下为期一年的一次性特别安排,豁免已经移居广东省的合资格长者须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的规定(连续居港一年规定)。

  社署发言人说:「行政长官在二零一七年《施政报告》宣布,为方便长者回乡养老,在广东计划下再次推行一次性特别安排,为期一年。立法会已于五月十八日通过《2017年拨款条例草案》,社署会于今年七月一日至明年(二○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期间推行这项特别安排,让已移居广东省并符合所有其他申请资格(包括年龄、适用于65至69岁申请人的入息和资产规定等),但未能符合连续居港一年规定的长者,无须先回港居住一年亦能受惠于广东计划,但申请人必须在紧接申请日期前已连续在广东省居住最少一年(在该年内有56天的宽限期)。至于无须透过这项一次性特别安排提出申请的长者,可按现行规定及程序申请广东计划。」

  发言人表示,有兴趣透过这项特别安排申请广东计划的合资格长者,可由明日(六月十五日)起向社署提出申请。社署会在特别安排开始实施当天(即七月一日)起处理有关申请。申请人须填妥有关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文件的副本及两张近照,寄回香港上水龙琛路39号上水广场21楼2110-2111室社会保障办事处(广东计划)。社署接到申请表后,会预约申请人亲身到办事处会面及完成申请手续。

  社署已委任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为广东计划的代理机构,负责进行个案覆检、协助一些基于健康理由而未能回港办理申请手续的申请人完成申请,以及处理广东计划受惠人就计划所提出的查询等。

  申请人可从社署网页(www.swd.gov.hk/gds/index.html)下载广东计划的申请表格及申请指引,或到各区社会保障办事处及广东省多个指定地点,包括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在广东省的多个办事处索取。申请人亦可透过电话(3105 3266)或邮寄方式向社会保障办事处(广东计划)索取。

  发言人补充,适用于65至69岁广东计划申请人的资产限额已在今年五月一日上调。有关入息及新资产限额如下:
     
  单身人士 夫妇
每月总入息 $7,750 $12,620
资产总值 $329,000 $499,000
 
  他说,广东计划让选择移居广东省并符合申请资格的香港长者,无须每年回港,亦可以领取高龄津贴。现时,符合申请资格的香港长者可获发每月1,325元的高龄津贴。在领取津贴期间,受惠人必须继续在广东省居住。受惠人如在付款年度内居住在广东省不少于60天,便可领取全年津贴。

  有关广东计划的详情,市民可致电3105 3266向社会保障办事处(广东计划)查询或浏览社署网页(www.swd.gov.hk/gds/index.html)。

  行政长官在二零一七年《施政报告》亦宣布,推出福建计划,向选择移居福建省的合资格香港长者每月发放高龄津贴。福建计划预计最快可于二○一八/一九财政年度初期推出。社署会适时公布确实的实施日期和详情。
 
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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