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政府订立工时政策的整体框架(附图/短片)
********************
  政府今日(六月十三日)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接纳标准工时委员会(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及建议,作为日后制定工时政策的整体框架的基础,以及同意采用适当的配套措施,以推行委员会的建议。

  有关的政策框架及建议措施包括:

(1)以每月工资不超过11,000元作为界定工资较低的基层雇员的工资线,立法规定雇主须与这类雇员订立书面雇佣合约,当中须列明工时条款及超时工作补偿安排;

(2)以上文第(1)项的同一工资线界定工资较低的基层雇员,在此定义下的雇员,可享有不少于协议工资率(注)的超时工资或相应的补假作偿;

(3)以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作为平台,让雇主及雇员代表透过讨论订定实施安排,并在有关建议立法措施实施两年后检讨委员会提出的建议的成效;

(4)透过劳工处的行业性三方小组为11个行业制定行业性工时指引;以及

(5)引入配套措施,以加深社会各界对工时政策的认识,并因应劳顾会的要求,为监察委员会所提建议的成效做准备。

  上文第(1)及(2)项的建议立法措施,将不会涵盖《雇佣条例》(第57章)及《最低工资条例》(第608章)所不适用的人士。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萧伟强表示:「上述建议是委员会经过三年多以来,竭力推动社会在掌握相关资讯的情况下深入讨论工时议题而能够达成的最理想方案。在充分考虑委员会的报告、本港的工时情况、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及就相关建议进行的数据分析及影响评估后,政府认为建议能在促进雇员权益及顾及企业的承受能力之间取得合适及审慎的平衡,同时亦不会过度削弱劳工市场的灵活性及影响经济的持续发展。」

  「实施第(1)及(2)项的建议立法措施可提供一个工时管理框架,提高工时条款的透明度及订定适当和公平的超时工作补偿安排,以作为有效改善工时政策的起步点。采纳委员会的建议将为香港制定工时政策踏出重要及积极的一步。」

  萧伟强对委员会主席梁智鸿医生及委员在过去三年多的不懈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劳工及福利局将于本月二十日举行的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向议员汇报委员会的报告及建议,以及相关跟进工作。

  《标准工时委员会报告》详述委员会所作的研究及建议,该报告的全文可于劳工处网页阅览(www.labour.gov.hk/tc/plan/whp.htm)。

注:这是指根据协议工资计算的工资率。「协议工资」指《雇佣条例》所定义的工资,但超时工资除外。
 
2017年6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0分
即日新闻  

图片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萧伟强(左二)今日(六月十三日)出席有关工时政策整体框架的记者会,并简介相关的建议及措施。出席的官员包括劳工处处长陈嘉信(右二)、劳工处助理处长(政策支援)黄霆芝(左一)及首席经济主任侯家俊(右一)。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萧伟强(左)今日(六月十三日)出席有关工时政策整体框架的记者会,并简介相关的建议及措施。图示萧伟强回应记者的提问。

网上广播

工时政策的整体框架记者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