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回应传媒就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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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应传媒查询今日(六月十一日)有团体在政府总部请愿,就废电器回收表达意见,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回应如下:

  关于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政府自二○一○年展开公众谘询,一直与立法会及相关持份者保持紧密联系,过程公开透明,无论在相关业界及大众媒体均有广泛讨论和显著报道。我们感谢各界的共同努力,体现共同分担环保责任的精神。 

  目前,立法会的小组委员会已大致完成审议政府在四月提交的两项附属法例,令我们的筹备工作再向前迈进一步。虽然新增的电器废物处置牌照管制仍未正式实施,但为方便回收业界及配合稍后落实管制计划,环保署会在本年六月十九日开始接受申请关于贮存、处理、再加工或循环再造电器废物的废物处置牌照。牌照制度设有若干豁免条款,例如处置并非化学废物的电器废物的地方或处所,面积如不超过100平方米便无须申领牌照。 

  考虑到立法会及部分业界代表的意见后,政府会研究是否将电器废物处置牌照生效日期延缓至明年底,以让业界有足够时间去符合申请牌照的条件,才会正式实施新牌照制度。至于电器废物的进出口许可证管制和堆填区弃置禁令等,则会如期在今年底实施。 

  由于目前「四电一脑」回收后大部分会出口外地,只有少数业者的现有业务会受新增规管所影响。环保署已联系有关的回收业者,以便协助他们申请所需牌照。环保署会致力维持公平的竞争环境,其中处置牌照的要求亦会一视同仁,绝不会偏袒任何申请人,包括政府设施的营办商。 

  另有意见提出希望政府停止执行现行化学废物处置法例对有害电子废物,特别是废电路板的规管,以便利业界在化学废物规管的法例框架之外从事进出口废电路板的贸易活动。就此,环保署强调化学废物本质具危险性,会污染环境,亦可能对相关行业的从业员以及公众造成危害,故政府必须依法对所有化学废物包括废电路板进行严格规管。 

  环保署将继续致力完成所需的筹备工作,以便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可于今、明两年内分阶段实施。在上游措施方面,政府会于稍后时间与「四电一脑」的销售商进行法定除旧服务的相关演练,以便尽快实施相关的法例,但实际时间表仍要视乎各筹备工作的进展。



2017年6月11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20时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