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四题:打击假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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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署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书面答覆:
问题:
多年来有跨境犯罪集团安排内地人士透过与香港居民假结婚,以便相关内地人士可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俗称「单程证」)来港定居。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于二○○六年成立专案小组打击有关罪行。由二○○八年至二○一五年,入境处就5 890宗怀疑假结婚个案展开侦查,并拘捕了8 655人,当中1 550人被定罪。同期因假结婚而被定罪的人士被判处的监禁刑期由四至24个月不等,而一名集团主脑则被判监四年,但该等刑期远较法例订明的最高14年监禁刑期为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去年分别有多少名香港居民因干犯假结婚相关罪行而被检控及定罪,并按他们的性别及所属年龄组别列出分项数字;被定罪人士当中,中介人的数目及他们的一般判罚为何;
(二)鉴于由二○○八年至二○一五年,因干犯假结婚相关罪行而被检控及定罪的人数只占被捕人数约六分之一,当局有否检讨(i)该比率是否偏低(如属偏低,原因为何)、(ii)侦查假结婚工作的成效,以及(iii)在检控及搜证方面遇到的困难;如有检讨,结果为何;
(三)为进一步打击假结婚相关罪行,当局会否(i)向入境处增拨资源,以便其人员可以更严格地审查跨境婚姻登记,以及(ii)加强与内地当局和其他国家的情报交流;
(四)当局有否计划与内地当局商讨单程证的审批事宜,并提出入境处参与甚至全权负责单程证的审批工作,以期更有效遏止假结婚相关罪行;
(五)当局有否研究上述被定罪人士的判罚是否具足够的阻吓力;如有研究而结果为否,当局会否选取某些个案提出上诉,以寻求上诉法庭颁下判刑指引,列明更严厉的判刑尺度;及
(六)当局有否检讨现时就干犯假结婚罪行的严重性所进行的宣传工作的成效;除了举行新闻简报会、发出新闻稿及接受传媒访问等宣传渠道外,当局会否采用其他新方法(例如社交网络)进行宣传工作?
答覆:
主席:
就涂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在二○一六年,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共对507宗怀疑假结婚个案展开调查;98人被成功检控定罪,包括84名香港居民,当中54人为男性,30人为女性。上述被成功检控的98人(包括中介人),均被判予监禁刑罚,刑期由四至18个月不等。入境处并没有备存提问涉及的其他分项统计数字。
(二)、(三)、(五)及(六)任何人士如以虚假婚姻,或安排其他人士参与假结婚,以协助其取得所需文件申请来港,即属违法。在办理假结婚及藉假结婚申请来港的过程中,有关人士可能经已干犯重婚、发假誓、提供虚假资料、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陈述及串谋欺诈等罪行。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诈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另外,任何人士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陈述亦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15万元及监禁14年,其协助及教唆者亦会遭受检控。我们认为过去有关判刑具阻吓力。若认为个别案件的量刑过轻,未能适当地反映该类罪行的严重性和达到阻吓目的,入境处会征询律政司的意见,研究是否应该提出覆检判刑或申请上诉。
为打击假结婚活动,入境处婚姻登记处已加强核查可疑登记婚姻个案。同时,调查分科人员亦会就可疑结婚个案主动展开调查。一般而言,入境处执法人员会透过不同渠道全面搜集相关证据,包括进行家访作突击检查、搜集其他环境证据及证供,以及对涉案人士作独立问话等,以符合刑事检控对证据的高要求。
此外,入境处一直与内地保持紧密联系,把触犯假结婚相关罪行的内地居民资料通报内地执法机关,以便对有关人士日后的签注申请作出严格审批。内地执法机关亦会把怀疑假结婚的个案转交入境处跟进;有关人士日后来港时,入境处会详细审查他们的访港目的。如对他们来港的目的有怀疑,入境处可能会拒绝他们入境。若发现有关人士以欺骗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分,其身份证或居留资格会被依法取消,涉案人士亦会被遣返原居地。
入境处不时透过新闻简报会、新闻稿及传媒访问等渠道,提醒市民大众切勿以身试法。入境处会继续透过宣传及教育,从不同合适的渠道提醒市民守法的重要性,以及干犯相关罪行的严重性。
(四)《前往港澳通行证》(惯称「单程证」)是内地有关机关制发的证件,其受理、审批及签发属内地当局的职权范围。根据《基本法》第22条的规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九年的解释,内地居民不论以何种事由要求来港,均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其所在地区的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批准手续,并须持有有关机关制发的有效证件。因此,内地居民如欲来港定居与家人团聚,须向其内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单程证。在内地当局审批单程证的过程中,入境处会在个案层面作出配合,包括在有需要时协助核实申请人提交证明文件的真伪及申请人报称与其在港亲属的关系(例如夫妻)。若发现情况可疑或资料与事实不符,入境处会通知内地当局,亦会要求申请人呈交进一步的证明文件。入境处亦会协助内地当局调查涉及以不法手段行为取得单程证的个案。以夫妻团聚类别的单程证申请为例,内地当局会将夫妻关系存疑的申请人及其香港配偶的资料送交入境处,以核查香港居民的身份资料、在香港婚姻登记证明的真伪或其他有关记录,入境处会把核查结果通报内地当局跟进。特区政府认为没有需要和理据要求内地当局考虑改变现行单程证制度和审批工作。
完
2017年6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6分